信息时报讯(记者 何小敏 通讯员 穗检宣) 危险驾驶、扒窃等轻微认罪认罚案件,从公安机关受案到法院宣判最快可在48小时内办结。2016年11月,为期两年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如今这项制度已纳入法律。昨日,广州市检察院发布了《广州市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白皮书》(2016年11月~2018年11月)。
办案效率明显提高
所谓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承认指控的犯罪事实愿意接受处罚(同意从宽处理决定或者量刑建议,并签署具结书)的,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试点的案件涵盖139个罪名,涉及轻微刑事案件、重罪案件、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毒品犯罪案件、职务犯罪案件、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未成年刑事犯罪案件等多种案件类型。
这一制度实施后,办案效率明显提高。经过试点,广州市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认罪认罚案件平均用时从普通案件的21个工作日缩短至5个工作日以内,绝大多数的认罪认罚案件做到“零延期”和“零退查”。
认罪认罚案件审前的平均侦查周期同步缩短至40个工作日。庭审平均用时缩短至30分钟以内,绝大多数做到当庭宣判。基层法院运用远程视频技术集中审理认罪认罚案件,一般可在15分钟以内审结。危险驾驶、扒窃等轻微认罪认罚案件适用“刑拘直诉”机制(实行移诉、起诉、审理“三集中”办案模式),从公安机关受案到人民法院宣判最快可在48小时内办结。
办案全程留痕防范权力滥用
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容易使公众产生“官官相护”“权钱交易”的质疑。为此,广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东办理了市院首宗职务犯罪认罪认罚案件,引导检察官克服畏难心理,推动各基层院逐步全面铺开该项工作。
广州检察机关严格落实办案责任制度,细化权力清单、审批流程和责任追究,做到办案全程留痕,防范权力滥用。在职务犯罪认罪认罚案件中建立提前介入机制,引导调查取证,全面收集证据;专门固定认罪供述过程,对具结书签署过程同步录音录像。同时,主动接受各方监督,与监察机关紧密联系,通报认罪认罚事实、从宽幅度、变更强制措施等重大案情动态;听取人民监督员意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见证具结签署或者观摩庭审。加强检务信息公开,依法公开程序性信息和法律文书,确保案件办理公开透明,接受人民群众监督。
数据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截至2018年10月)
1案件适用比例高
广州市检察机关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刑事案件22690件25323人,占同期刑事公诉案件的58.9%。其中,2018年8至10月,适用比例大幅攀升,占同期刑事公诉案件的85.48%。
2量刑建议采纳率很高
采纳检察院提出的量刑建议有21393份,采纳率为94.21%。
3建议轻刑率高
广州市检察机关对认罪认罚案件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22708份,轻刑率和缓刑率分别为83.49%和30.04%。
4上诉率改判率很低
办结的认罪认罚案件中,被告人提出上诉的502人,上诉率为2.21%;上诉后改判的仅12人,改判率为2.39%;提出抗诉的仅19人,抗诉率为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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