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局收到惠州市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位于金山湖JSH-A07-02-01-1地块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该项目地下室(二期)于2019年6月6日办理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 441302(2019)10369号)分证。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有关规定,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申请建设项目名称:住宅小区
申请建设项目主要调整内容:1、将地下室(二期)变电所建筑面积由237平方米调整为307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70平方米;2、因地下室(二期)配电所面积增加占用到局部停车位,对地下室(二期)停车位布局进行优化调整(停车位数量保持不变)。调整后地下室(二期)轮廓、建筑面积、停车位数量均不变,符合该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PB20130086)的要求。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到我局查询。
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可在公示之日起10日内向本局提出书面申述或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郭先生、梁先生
联系电话:2167160、2117690
E_mail:hzzsghfj@163.com
特此公示。
惠州市惠城区自然资源局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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