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局收到惠州市龙宸实业有限公司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50号小区商住项目单体建筑设计方案调整的申请及有关材料。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二十九条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建设项目名称:商住楼3栋、第4栋(幼儿园)、商住楼5栋
建设项目内容:现建设单位报来单体建筑设计调整方案,主要调整内容为:1、原审批的方案中商住楼3栋首层层高为5米,现申请调整为3.6米;2、商住楼3、5栋入户子母门1100mm宽,为非标准尺寸,统一调整为1050mm宽;3、商住楼3、5栋屋面花架有通窗处的花架梁改为板;4、商住楼5栋标准层楼梯间1100mm宽防火门无门垛,在满足消防的前提下,改为1050mm宽;5、商住楼3、5栋电梯前室强电、弱电井门在满足消防的前提下,高度调整为1900mm;6、商住楼5栋2号房入户处图纸中标注“通道”有误,取消“通道”字眼及门M1021;7、幼儿园外墙颜色在符合整体风格及规划要求的前提下,外墙纸皮砖调整为外墙涂料。调整后,总建筑面积及计容积率建筑面积保持不变,各项技术指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要求。
有关该项目的详细信息,可来我局或到现场公示栏查询。凡与以上申请事项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关系人(单位),可依照《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的规定,在公示之日起十日内向本局提出申述。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人:陈先生、薛先生 联系电话:2605453
监督电话:2609234传真:2609422
E-mail:zkghjs@126.com
惠州仲恺高新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9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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