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宜法院对信宜市池洞镇一起恢复原状纠纷的“骨头”案,依法启动执行联动机制开展强制执行,有效震慑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有力维护了法院的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充分彰显了法院坚决攻克执行难的决心。
土地纠纷引纷争
被执行人黎某、容某系信宜市池洞镇某经济合作社的村民。因历史原因,黎某、容某分别与该经济合作社存在土地争议。争议地一的东面与争议地二的西面直接相连。2011年,黎某强行在争议土地上堆放石头,并准备建房,但遭到村民颜某等人的阻止。黎某心有不甘,于是用石头在争议地四周围起边界,并种植了番薯等农作物。2013年,容某声称该争议地二系生产队分给其母亲的五边地,随即在该争议地二的空地上违建搭起铁皮屋,欲向他人出租,却遭到该经济合作社的成员强烈阻止。2015年,经济合作社向信宜市池洞镇政府申请调处。同年12月25日,池洞镇政府作出处理决定,争议地一及争议地二均归经济合作社使用。黎某、容某收到决定书后仍然一意孤行,在众人阻挡的情况下,强行在争议地一砌起砂砖围墙。经济合作社多次要求其拆除、搬走石头、拆除砂砖围墙、清除农作物,但黎某、容某置之不理。经济合作社迫于无奈,遂于2016年7月15日向信宜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决黎某、容某立即停止侵占,拆除、移走石头、砂砖围墙等,恢复土地原状。信宜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支持了经济合作社的诉讼请求。一审判决生效后,黎某、容某依然不予理睬,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经济合作社于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显威力
收到该起执行案件后,执行承办人综合分析全案案情,认为该案时间跨度较大,案件成因较为复杂,既有历史原因,也有政策的因素,于是,多次奔赴争议现场实地勘查,与黎某、容某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耐心细致地向他们阐述法律法规,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且再三强调,若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会依照法律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然而被执行人黎某、容某依然执迷不悟,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近日,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打破执行僵局,信宜法院启动执行联动机制,组织执行干警共40余人,联合公安等有关力量开展现场联合强制执行,同时邀请了6名人大代表参与现场见证,并对强制执行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向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挥出法律“利剑”,打破其侥幸心理,以实际行动震慑被执行人。
当日9时35分,法院的执行干警按计划到达了执行现场。基于执行现场位于池洞镇国道旁的闹市之处,过往人群密集,为了保证过往群众人身安全及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执行干警把车辆围停在执行现场作为警戒线支点,迅速进入到执行预案指定工作位置,以执法车为支点在执行现场四周迅速布置警戒线及警示标志,同时警示无关人员离开执行现场。
开始执行后,被执行人黎某及其妻子情绪异常激动,不时在向执行工作人员咆哮,不愿离开执行现场,声称要与“该地共存亡”。经过执行人员循循善诱的劝导,黎某及其妻子最终听从了执行人员的指挥,离开了执行现场,执行工作顺利进行。随着执行现场挖掘机轰鸣声的响起,执行标的物——违章砂砖围墙被推倒,现场的砂砖、淤泥等垃圾被全部清除。
至下午1时25分,案件顺利执结。
全程见证了执行活动的人大代表纷纷表示,此次现场实地见证执行,切身体会到了法院坚决攻克执行难的决心和意志,有效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展现了法院“阳光执行”“文明执行”的形象,为全力攻克执行难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陆富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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