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高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申请办理精神科住院楼修建性详细规划手续。用地面积5984.3平方米。现对该地块作出详细规划,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高州市石鼓镇中心卫生院(高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项目位置:高州市石鼓镇黑石岭村
申请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容积率:2.04;2、建筑密度:30%;3、绿地率:30.50 %。
公示期限:2018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共10天)
附注: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公示地点:用地现场、高州市石鼓镇人民政府、《茂名日报》、高州市住建局公示栏及网站。
3、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电话、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4、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日期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查询网址:http://www.gaozhou.gov.cn/。
6、联系电话:0668-6688032。
高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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