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报讯 通讯员夏宇 记者刘锋兰 近日,一名男子在高州云潭镇驾驶一辆摩托车与小轿车相撞,导致左手骨折。可这还不是最严重的后果,最严重的是他还被警方刑事拘留。原来,该男子竟然醉酒驾车!
据了解,本月16日晚10时许,杨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从云潭一中向云潭圩方向行驶,与一辆对向行驶的小轿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损坏,杨某左手骨折,杨某受伤后被送医院治疗。高州交警接报后立即赶往现场处置,民警依法对事故双方当事人血液的乙醇含量进行查验,发现杨某血液乙醇含量为198.9mg/100ml,属醉酒驾驶。经询问,杨某向公安机关供认:事发当晚,其到一朋友家吃饭,席间饮了大量白酒,餐后心存侥幸驾驶摩托车回家,想不到在路上与一小车碰撞。
交警经调查确认,该事故中小车驾驶人邓某驾车通过没有中心线的道路时,遇对向来车并没有减速靠右行驶,而摩托车驾驶人杨某醉酒后驾驶报废二轮摩托车上路、不戴安全头盔,根据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双方当事人均需承担事故责任。
因杨某醉酒驾驶摩托车上路的行为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目前,其已被高州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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