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议堂
陀宇(高州)
茂名晚报报道,近日信宜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被告人陶某拘役六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在新闻报道中,有“法官说法”这部分,结合案件事实和法律依据进行了分析,起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笔者认为,对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等类似的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涉法案件,司法机关除了依法惩处外,还应像报道中的法院这样,及时在媒体上进行案例宣传报道。这至少能够起到三个方面的作用:一是可以及时纠正人们可能存在的对某件事在法律上的错误认识;二是可以让有意违法者望而却步,矫正和规范人们的行为,警示人们必须遵纪守法;三是提醒被侵权者要勇于拿起法律的武器捍卫自身的合法权利,告知被侵权者维权的途径,给予其维护权益的决心和信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离不开法律意识的养成。在实践中,人们并不喜欢单一地阅读法律条文,而是更乐于有案说法,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开展案例报道,案例所涉及的法律知识更能深入人心,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使法治成为人们内心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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