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图为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一角。
茂名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实施“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将有效提升本报记者丘立贺摄
记者张越
本报讯记者从近日发布的《茂名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发展模式实施意见(试行)》中了解到,茂名国家高新区自《意见》发布起实施“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并将茂南产业转移工业园、电白产业转移工业园、茂名博贺新港产业集聚区纳入“一区多园”范围管理。
据了解,该《意见》是为充分发挥国家高新区品牌效应和高新技术产业集聚效应,提高茂名市产业竞争力和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关于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的意见》(粤发〔2009〕13号)的精神制定实施。茂名国家高新区实施“一区多园”管理模式,将进一步突破发展空间和体制瓶颈,引导各分园突出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实现区域优势产业集群发展,提高园区发展层次和产业发展水平,实现以主园区带动各分园区经济、科技、产业协调联动发展格局,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一区多园”建设和管理将遵循资源共享,互利共臝;创新体制,简政放权;统筹协调,科学发展的原则。
《意见》强调,所有纳入“一区多园”管理的分园区,均应为经省批准设立的工业园区。将采取“统一考虑、分步实施、择优试点”的方法,以茂名国家高新区现有区域为主园区,2018年起将茂南产业转移工业园、电白产业转移工业园、茂名博贺新港产业集聚区纳入“一区多园”范围,2020年前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将全市条件成熟的其他产业转移工业园纳入。各分园区统一冠名为“茂名国家高新区XX科技园”,最终实现纵向联动发展、横向辐射带动、相互协调配合的发展格局。
在管理机构及其职责方面《意见》要求,将研究建立以分管副市长牵头,相关属地及市科技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参与的茂名国家高新区“一区多园”工作领导机制,负责“一区多园”宏观协调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对“一区多园”的火炬统计与国家高新区考核评价工作等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在工作机制上,茂名高新区管委会将与各分园区管理机构建立“一区多园”协调发展工作机制。
《意见》还强调,各分园区共享主园区的创新服务平台、孵化平台等科技服务体系资源,享受国家、省、市对高新区的有关优惠政策,并参与主园区招商引资工作,共享主园区招商引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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