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QQ、微信要小心了,稍有不慎就可能会被别有用心人窃取私密。近日,信宜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依法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3.5万元。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7年10月至2018年8月期间,被告人陈某通过QQ、微信等方式,与“张生”、云南人”两人联系,通过百度网盘、QQ等途径从“张生”、“云南人”处非法获取大量公民身份证件信息,并利用上述非法获取的信息,为两人申请、激活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等公司的实名登记手机卡,从“张生”处获利32500元,从“云南人”处获利2500元,共计非法获利人民币3.5万元。
2018年8月21日,被告人陈某被抓获归案,其使用的手机5台、电脑主机1台及其利用公民身份证件信息申请的手机卡32张等物品被扣押。经信宜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检查,陈某使用的电脑主机硬盘中存在大量疑似公民个人信息相关资料。经茂名市公安局电子数据检验鉴定中心远程勘验,陈某使用的账号为“杨哥哥447”的百度网盘有大量疑似公民个人信息相关资料,不完全统计有5000多条。检察机关以陈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向信宜法院提起公诉。
信宜法院对该案审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法院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陈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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