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白云常伴,茂名市区天清气朗(资料图)。
记者陈牧云通讯员傅锦洪
本报讯记者昨日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省生态环境厅于2月15日公布了2018年全省城市空气排行榜。按照全省城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茂名市位居第三,仅次于汕尾和湛江。至此,茂名市空气质量自2016年以来,已连续三年稳居全省“三甲”。
根据省环境监测数据显示,2018年,茂名市区空气质量达标率为95.1%(7、8月为100%),排名全省第三(5、6月连续排全省第一)。市区空气质量优级191天,占比52.3%,全省最高,排名第一;全省仅有茂名、汕头两市没有出现中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市区空气六项污染物年日均值全面完成省下达的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考核指标,获得满分10分。全省21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全面完成2018年省下达的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约束性考核指标只有茂名、梅州两市。
据市生态环境局介绍,2018年,茂名市认真按照“治烟囱、控扬尘、禁燃烧”的思路,多措并举全面加强大气环境综合整治,有效确保了大气环境质量稳中向好,让茂名的天更蓝、云更白、空气更清新。
加强工业源防控。加大对重点涉气企业的监督检查频次,实时监控污染物排放情况。继续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已完成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已排查537家,整治110家。开展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整治,已整治109台。调整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
加强移动源防控。加强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监督,按照“双随机”模式开展监督检查20次并落实整改。
加强扬尘治理。市生态环境局会同住建部门加强工地巡查,落实“六个100%”措施。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加强联合执法,不间断巡查整治城区道路货运车辆遗撒行为。督促城管、公路部门在城区主要道路每天至少开展4轮洒水降尘和机械化清扫作业。
加强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监管。建立健全市、县、镇、村四级禁止露天焚烧的网格化管理机制。推动将市区建成区全部纳入烟花爆竹禁燃范围,并加强巡查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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