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说明:高州市程顺实业有限公司申请办理“东方花园二期用地规划项目”规划调整方案手续。该项目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是在东方花园小区规划图(2009年9月8日出图2009年12月已报建基础上对二期进行户型等调整,调整后二期的计容面积不超过原规划面积)。土地证号:高府国用(2009)第特1107号,坐落高州城东方大道旁,总用地面积9567.00平方米。该公司申请,对该地块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进行如下调整:
1、由于东侧一期建设实际已取消环岛弧形小区路,调整方案东侧也根据现状情况取消环岛弧形;
2、该项目西向(东方大道向)首层建筑原规划离道路红线5米,现调整为15米;
3、该项目原规划塔楼分三栋(6单元)建设,其中:南、北、西向各一栋(2单元)塔楼,现调整为南、北向各两栋塔楼,取消原规划西向塔楼,建筑层数由原规划的29+1层调整为31层,其中:2层裙楼,29层塔楼(含1层架空层和28层标准层,原第四层设备转换层改为标准层);
4、该项目原规划两层地下室,由于车位不足,现增加到三层地下室。
5、其他未提及之处见附图。
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将该方案向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意见。
建设单位(个人)名称:高州市程顺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位置:高州城东方大道旁
申请内容:修建性详细规划调整方案
公示期限:
2019年6月12日至6月22日(共10天)。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附注:
1.该图主要体现建筑的空间布局和关系,仅为示意图,图上所展示的建筑外轮廓线及未尽之细部应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定为准。
2.附原小区规划图。
3.公示地点:用地现场、高州市自然资源局公示栏、茂名日报、网站(http://www.gaozhou.gov.cn/)。
4.凡是与该项目审批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如对该项目存在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持本人身份证件以及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向我局提出书面意见。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5.有效反馈意见日期:公示期限内。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6.联系电话:0668-6688032。高州市自然资源局2019年6月12日
新闻推荐
崔伟栋一隋文帝封冼夫人为谯国夫人,是冼夫人一生中最顶级封号了。按公侯伯子男的次序,之前的石龙太夫人、宋康郡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