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林夏
本报讯12月20日,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2019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深入贯彻实施备案审查条例,全面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作为常委会工作重点抓好、做实。“创建示范区(县级市)、示范镇,发挥带头模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备案审查工作”的经验做法,得到省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茂名市的经验做法被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处选送到《人民之声》杂志刊登。
报告称,为推动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今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创建示范区(县级市)、示范镇,发挥带头模范作用,以点带面推进备案审查工作。对此,信宜市、化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主动担负起创建示范区(县级市)的重担。信宜市、化州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茂名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部署,也为了打通法治“最后一公里”,决定把信宜市水口镇、丁堡镇,化州市良光镇、官桥镇建设为示范镇,掀起了备案审查工作争先创优的热潮。其中,化州市人大常委会指导良光镇、官桥镇人大主席团分别形成了该镇的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试行)的决定,杨梅镇人大主席团紧紧围绕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作出了《关于大力推进水污染防治的决定》,吹响了杨梅镇全面决胜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号角。
目前,2个示范区(县级市)、4个示范镇备案审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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