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疫情期间看守所在押人员的健康权益和诉讼权益,同时避免因疫情而导致被告人超期羁押的现象发生,4月3日,化州法院刑事审判庭尝试开庭新模式,充分利用该院设立在化州看守所办公楼的远程庭审室,将庭审“搬”进看守所,顺利审结一起被告人犯诈骗罪、故意伤害罪案件。
考虑到看守所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及刑事案件审限规定,化州法院与化州市检察院、看守所、辩护人等多方沟通协调,并为看守所协助开庭的工作人员及被告人提供口罩等防护物资,最终,庭审顺利开到了看守所。与以往庭审不同的是,为避免与被告人接触,确保防疫安全,开庭前,看守所工作人员对庭审场所进行了全面的消毒杀菌,协助法院做好庭前准备工作。
开庭当日,看守所干警将被告人提押至看守所办公楼的远程庭审室开庭,法院人员及公诉人在庭审全过程与被告人无接触。庭审完成后当庭宣判,既保障结案效率又避免二次接触风险,真正做到了防疫、庭审两不误,实现疫情防控不放松,刑事审判不停顿。
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 陈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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