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杨珮珮 通讯员陈彩华周健荣梁明洲刘梅杰
创新是进步的灵魂,是发展的不竭动力。对于检察工作亦是如此。如何通过创新茂名检察工作,落实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定位,落实好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落实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需求,是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王天鸿一直思考的问题。
王天鸿1986年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曾是东京大学客员研究员。现为中国民法学会理事,广东留学人员联谊会·广东欧美同学会常务理事。武汉大学首届民商法学博士研究生,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等高校兼职教授,广东省检察业务专家,2016年至今任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日前,王天鸿检察长接受了记者的专访,细细讲述了茂名市检察机关近几年来的创新举措、创新成效。
创新履职高质量服务发展大局 成效更显著
记者: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请问茂名市检察机关在服务茂名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大局上的创新体现在哪些方面?有什么成效?
王天鸿:近年来,茂名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定位,创新履行好四大检察职能,为持续推进服务大局重点工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贡献更多检察智慧。
一是建立服务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近年来,茂名市检察机关紧紧围绕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先后出台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的实施意见》《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办法》《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等规范性文件,以制度化手段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明确了具体举措、提供了工作抓手。开展“走进民营企业、服务经济发展”专项活动,选派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挂点联系辖区内企业168家,通过走访考察、座谈调研、法治宣传等方式,准确把握企业法律需求,向企业赠送由我院编撰的《民营企业刑事风险防控》读本,提供政策解读、风险排查、法律咨询等精准检察服务。畅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确保企业诉求及时受理、有效办理,引导企业依法维权。“走进民营企业、服务经济发展”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共实地走访、电话联系企业136家,到企业普法宣传90余次;接通“12309”检察服务热线753次,收集企业反馈问题11条;向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服务68次,提出意见建议44条,被采纳40条。
二是建立工作联动机制增强公益保护合力。在全市检察机关统筹推进“公益保护一院一品”创建工作。茂南区检察院与露天矿生态公园管理处签订生态环境保护合作协议。电白区检察院与电白区生态环境分局、滨海旅游服务公司签订中国第一滩旅游度假景区生态环境保护协议,并设立检察机关驻景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站。信宜市检察院把云开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纳入工作范围,创建“四个一”工作模式,即在保护区建立一个公益诉讼工作站、设置一个检察官办公室、聘请一批公益诉讼联络员、建立一个协作机制。高州市检察院与鉴江流域水利工程管理局就高州水库水质监测、周边环境整治等问题建立联合协作机制。化州市检察院围绕鉴江流域治理工作,加强与水务局等行政机关的沟通,推动鉴江化州段水质、江面环境整治。积极稳妥拓展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茂南区检察院对辖区内农村土地丢荒问题开展专项监督,依法向茂南区农业农村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茂南区农业农村局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土地灭荒工作,截至目前,茂南区丢荒土地已实现复耕4230亩。信宜市检察院结合办案实际,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开展古树名木保护专项工作,把保护古树名木和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传承古驿道文化、建设最美乡村深度融合。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协助机制。茂名市检察院与玉林市检察院签署了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框架协议,化州市检察院与吴川市检察院对鉴江河域保护、电白区检察院与阳西县检察院对儒洞河域保护分别会签了公益诉讼协作机制意见,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案件协作、联席会议、综合治理、信息宣传、交流学习等常态化联系制度。
创新方式全方位保障合法权益 人民更满意
记者:我们经常说,“人民检察为人民”!请问茂名市检察机关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上的创新举措有哪些?
王天鸿:茂名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全方位提升、保障群众权益的层次和水平。在实践中,我们创新了检察工作方式,深入到群众中察民困,多渠道解民忧,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
一是创新开展“乡间检察”工作。2018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全面推进“乡间检察”工作,倾力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茂名检察版。将法律监督关口前移、工作重心下沉,把检察工作深入到乡间村落、到田间地头、到百姓家中,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基层稳定,促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在茂名市5个派驻乡镇检察室基础上,依托辖区镇(街)党委政府探索创建乡间检察工作联络站(点)38个,聘请镇(街)55名综治业务骨干担任检察联络员。制定《茂名市检察机关乡间巡回检察工作制度》,通过定期巡访,设点接访、普法、审查案件,并结合扫黑除恶、两度一率、公益诉讼等工作开展巡访接访、普法宣传等活动。“乡间检察”工作开展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下访巡访活动237次,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及物品12万余份;进村入户走访群众700余人次,到乡间检察工作联络站(点)接访群众550余人次,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100余人次;收集控告、申诉和举报案件线索226条,受理群众反映问题181个,成功调处矛盾纠纷193次。
二是探索以司法救助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对象主要是刑事被害人或其亲属和民事侵权受害人,《人民检察院司法救助工作细则》关于司法救助对象和范围的规定并未明确列举行政诉讼监督案件的当事人属于救助范围,只规定了“人民检察院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救助的其他情形”应当予以救助作为兜底条款。在具体办案实践中,茂名市检察院创造性地适用关于司法救助对象和范围的兜底条款,对行政裁判和行政行为并无违法或明显不当,但因多年诉讼确有生活困难的当事人,积极协调司法救助,努力把党和国家的民生关怀和司法的正义温度准确有效地传递给涉案困难群众,同时也实现了国家司法救助民事、刑事、行政检察工作领域的覆盖。例如我院在办理邓某诉茂名市人社局、茂南区人社局行政决定和行政复议纠纷监督案时,经审查,邓某申请工伤认定确已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和人民法院的行政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该案不符合监督条件。考虑到邓某自2003年10月受伤之后,一直没有正式工作,家庭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还需赡养年迈的双亲和抚养年幼的女儿,生活特别困难。我院召开检察委员会会议讨论,依法决定给予邓某5万元司法救助金,以缓解其家庭生活困境。经检察官释法说理,邓某主动向检察机关撤回监督申请,并出具《息诉罢访保证书》,实现了案结事了政和。
三是全面规范开展检察机关公开听证活动。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提升司法公信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的重大举措和有效途径,也是检察机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有力实践。2020年,全市检察机关共举办了14场公开听证活动,覆盖了刑事申诉、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审查起诉等类型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多方参与听证。通过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可以有效消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虑,促进矛盾化解、息诉罢访,提升检察公信力。下一步,茂名市检察机关将全方位、规范化开展公开听证活动,不仅要在申诉案件中多做、做实,还将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案件中广泛充分运用,办好更多的典型案例。
创新能力高效率维护公平正义 权威更彰显
记者:能力决定成效。而检察机关的能力事关公平正义、事关司法权威、事关人民群众权益保障。请问茂名市检察机关在提升能力上有哪些创新?
王天鸿:茂名市检察机关坚持能力建设常抓不懈。一般认为,能力是完成一项目标或者任务所体现出来的综合素质,是直接影响活动效率的。所以,一个机关的能力建设应该包括两部分,一个是设施能力,另一个是人才队伍。对此,全市检察机关以提高办案效率、为群众提供优质法治产品、检察产品为目标,创新提升能力。
一方面是推进智慧检务建设和应用。紧扣检察工作实际需要抓建设,努力实现智慧检务。打造诉侦诉审衔接中心,将远程通讯系统、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刑事诉讼全流程大数据分析系统、侦查监督平台和远程庭审监督平台以信息化技术和大数据手段整合打造的多功能信息系统平台,将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工作与公安机关侦查、法院审判等工作有效衔接起来,发挥推动共同研究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节省司法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办案质量等作用。开设“检爱法治课堂”,依托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搭建与教育专线链接的“法治进校园”线上平台,可为全市1610所学校110多万名中小学生开展远程法治宣讲和双向可视互动教学。建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集实体、网上、掌上、线上四位一体功能,推动接访工作线上线下相结合,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改造案件办理中心,实现远程提审、公开宣告、公开听证、监控指挥等功能,进一步提升检察办案质效。开通检察工作网,推进跨政法部门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已实现常态化为法院提供电子诉讼档案。自主研发检察信息大平台,含括了检察官信息墙、检察官信息统计系统、党建系统、视频点播系统等功能,更直观展示茂名市检察人员风貌。开发上线“茂名检察公益诉讼举报随手拍”微信小程序,群众可通过该程序以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直接举报损害公益行为,进一步拓宽公益保护监督渠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前提下,推进无纸化办公,大大节省了人力物力,提高文件呈批流转效率。
另一方面是强化检察队伍建设。一是着力创新选人用人工作机制,优化检察队伍人才结构。先后公开招录、选调了13名研究生,涵盖了刑法学、诉讼法学、国际法学、民商法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电子计算机等领域的专业人才,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从基层检察院公开遴选了8名优秀青年员额检察官,进一步充实了我院人才储备。从市检察院选拔3名青年员额检察官到基层检察院挂职任副检察长,促进提高检察官工作能力、领导能力和综合业务素养。与市中级法院联签《关于选派检察人员到人民法院学习交流的暂行办法》,与市生态环境局联签《关于选派检察人员到茂名市生态环境局交流学习的办法》,强化检察人员交流学习,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二是坚持文化育人,倾力打造茂名特色检察文化。以“尚德尚法,为公为民”为理念,加强检察机关政治文化、好心文化、品牌文化、环境文化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检察理论研究工作,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有16篇调研成果获省级以上奖励,其中1篇论文获评省级重点调研课题,并在核心期刊《理论视野》刊发,1篇论文获评国家级优秀论文特等奖,多个案例入选全国典型、全省“精品案件”。开展“检察之星”“最美检察人”评选活动,弘扬先进事迹,树立标杆模范。建成图书馆和院史馆,夯实检察文化阵地。修撰《茂名市检察志》,传承检察精神和灵魂。恢复出版《茂名检察》杂志,增进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了解;编辑《检察新视野》论文集,荟萃检察理论与实务研究成果。茂南区检察院创办《茂南检察一路前行》季刊,高州市检察院创办《高州检察·党建》,化州检察院创办《乡间检察故事》刊物,均在当地取得良好影响。
下一步,茂名市检察机关将围绕落实市委工作部署和全年各项检察工作安排,继续巩固创新成果,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准确把握新时代、新要求、新任务,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服务保障茂名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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