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陈牧云 通讯员杨彩珍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为净化诉讼环境,防范、打击虚假诉讼,维护法律严肃性和司法公正,市中级法院自2021年4月1日起,在全市两级法院范围内推行诉讼承诺书制度,进一步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市中级法院发布《通知》明确,《诚信诉讼承诺书》及《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虚假诉讼法律责任风险提示书》,适用于民事案件及执行案件。立案部门立案时应向诉讼参与人发放《广东省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虚假诉讼法律责任风险提示书》,释明虚假诉讼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并要求其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若存在追加当事人参加诉讼或通知证人、鉴定人等出庭作证的,应要求诉讼参与人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
签署《诚信诉讼承诺书》是市中级法院积极主动引导当事人诚信参与诉讼,进一步提升司法威慑力,维护司法权威的一项举措。对虚假诉讼,市中级法院将继续采取有力措施,规范当事人的诉讼行为,同时通过法治宣传、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提升公众诚信意识,减少甚至杜绝虚假诉讼、恶意诉讼等现象的发生,维护法律权威和司法秩序,助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尊法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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