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晚报讯记者池榕通讯员陈鹏志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近日,化州法院从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圆满调解了一起抚养权纠纷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案件回放
2020年4月,王某(女)与鲁某协议离婚,并到民政局办理了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中约定,女儿由王某抚养,儿子由鲁某抚养。但二人离婚后,由于鲁某不配合办理女儿落户手续,导致王某无法将女儿的户口迁入其户籍,王某仅凭一纸协议无法取得女儿的抚养权,故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女儿的抚养权归自己,抚养费由自己承担。
办案法官接到该案后,从“一切为了孩子”的角度出发,以“为群众办实事”的态度,本着将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的目的,组织王某与鲁某进行调解。经过办案法官的耐心、细致、真诚的释法说理,双方站在孩子的角度考虑问题,寻求妥善处理问题的方法,后达成调解协议:女儿的抚养权归王某,儿子的抚养权归鲁某,抚养费由抚养人各自承担,该案得以顺利结案。
法官说法
和谐稳定的婚姻关系是对子女身心健康成长最有力的保障,但当婚姻关系破裂无法修复时,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应因离婚而割裂。婚姻双方应当主动、自觉担负起为人父母的责任,理性面对离婚对于孩子教育、生活、心理方面的影响,从未成年子女的角度出发,妥善处理好子女抚养问题,让未成年人在阳光下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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