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洪国栋通讯员张冠华李荣秋)昨日,梅州市交警部门集中警力对城区范围内乱停放的摩托车、电动车等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规范停车秩序,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当日上午,记者跟随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的执勤民警来到城区沿江半岛大道、金利来大街等地巡查时发现,大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都能按规定有序停放在停车位内,但也有少部分市民将车辆随意停放在未设置停车位的马路边上。记者在沿江半岛大道某小区门口看到,一些市民为贪图方便,将摩托车、电单车扎堆停放在汽车公共停车位上,阻碍其他人正常停车。执勤民警当即进行整治,对驾驶人不在现场且联系不上的摩托车、电动车进行拖移处理。
市公安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机动车在公共道路停放时必须停放在停车位内,并按照标识方向有序停放,否则交警部门将对其以乱停乱放进行拖移处罚。“已经上牌的车辆如果被拖移,其所有人需携带驾驶证、行驶证、身份证、车辆保险到扶大交警支队违法大队接受处理后方可取回。如果还未上牌的,则需带上机动车购买发票、登记证、身份证前往接受处理。”该相关负责人说道。据了解,整治行动当天共拖移了17辆随意停放的摩托车、电动车。下一步梅州市交警部门将持续加大对摩托车、电动车随意停放乱象的治理力度,确保城区道路安全、有序、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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