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经促字【2017】18号、山国土环【2015】43号文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土地使用证明及资金证明,本项目采用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模式,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现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新建项目-门诊医技综合大楼设计施工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工程名称: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异地搬迁新建项目-门诊医技综合大楼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工程概况:2.1.建设地点: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吉田镇鹿鸣西路23号。2.2.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院内,拟建门诊医技综合楼一幢,建筑方向坐北向南(与原有的住院综合楼、医技楼等建筑物坐向一致),框架结构九层,抗震等级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医院建筑抗震等级,建筑面积约13500平方米(约长68m×宽22m,基底面积约1500平方米)。总投资概算4500万元。3.详情请登录:本公告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连山分中心网站发布。
招标人: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代建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中联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