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袁小燕通讯员/张进)离婚后,女方一直拒不支付抚养费、治疗费,男方经济拮据,为生活所迫,到法院办理申请执行手续。佛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情况后,想方设法助推执行工作,终于让病儿获得了抚养费和治疗费。
离婚不支付抚养费
王某和马某于2015年登记结婚,因双方感情不和,2017年6月,法院判决离婚,并判处儿子小王由王某抚养治疗,马某每月支付抚养费1500元。双方各负担儿子之前治疗费3.5万余元,今后的医疗费凭票据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判决生效后,马某未履行应承担的义务,王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佛冈法院查询冻结被执行人马某账户等,未发现有可执行财产。考虑到申请执行人王某因儿子治疗花费巨大,每个月1000元以上。家庭生活本就困难,且还需后续治疗,经法院合议庭合议,一致同意对王某给予司法救助金5000元。
细心的法官注意到之前马某离婚应诉时,是请律师进行的,今年6月又获悉马某在县内某企业打工,判断其应有财产收入,遂展开调查。经查,马某发现银行账户被冻结后,跟企业财务沟通,直接领取现金,不再通过银行账户,试图逃避执行。
6月25日,执行法官郑进达立即传唤马某到佛冈法院,说明调查情况,要求其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干警多次申明法律规定和违法后果,要求她尽快履行对孩子的抚养治疗责任。马某仍然各种理由拖延拒绝。
对此,法院毫不手软,决定对马某进行司法拘留,准备以拒绝执行判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面对依法拘留,马某终于同意支付抚养费用,很快筹集1万元送到法院,并书面承诺以后每月支付500元的抚养费,承担孩子治疗费用。
郑进达坦言,本案中双方收入和生活都不容易,但更需要保护的是孩子健康成长的权益。每个月500元并不多,却是抚养治疗孩子的救命钱。为了孩子的康复治疗,法院会进一步作出更大努力,将判决确定的全部抚养治疗责任落到实处。
患儿险遭奶奶遗弃
7月20日早晨,佛冈法院门口就传来一阵小孩的哭声,原来是有一妇人将小孩遗弃在法院大堂的玻璃门外。
司法警察大队长邱悦惠听闻此事,立刻带上几名法警到一楼大堂查看情况。经了解,该小孩就是王某的儿子小王。小孩约两岁多,先天患有脑疾、小肠疝气等疾病,平时由奶奶照顾。男方家里的积蓄很快花光了,后续还需要继续治疗。当天早上,小孩奶奶是来法院办理结案确认手续的,有感于生活艰辛,临时起意将小孩遗弃在法院门口。
邱悦惠一边安抚小孩,一边安排黄卫锋、范桂军两名法警立即追赶小孩的奶奶,将其带回法院,严肃认真地批评教育她遗弃孩子的行为是违法的。原来,孩子奶奶之所以有这个冲动的举动主要是因为孩子可能终生都需要治疗康复,遥遥无期的治疗使她感到生活无奈绝望。孩子奶奶表示自己认识到错误,以后会尽心尽力抚养这个孩子。
“对于这个家庭的遭遇,我们十分的同情。但是,这不能成为遗弃孩子的理由,遗弃孩子或其他家人的行为,不仅为道德所不许,更是法律所禁止。困难险阻面前,唯有同心协力,才能共渡难关。”佛冈法院的相关工作人员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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