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通讯员/佛纪宣)近日,记者从县纪委监委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监委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强化监督执纪监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今年以来,佛冈县纪委、监委立足政治机关职责定位,把扫黑除恶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高强压、长震慑,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严肃查办隐藏在黑恶势力背后的“关系网”“保护伞”案件,为佛冈县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持续增强了全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树立“一盘棋”思想
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纪委监委于今年3月5日召开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动员会,成立佛冈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斗争扎实有效的开展。
县纪委、监委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坚持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沟通联系,与公安、检察、法院等职能部门建立协同办案机制,通过及时互通有无、数据共享,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对已侦破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中有“保护伞”的,逐案过筛、扩线深挖,揪出背后的“保护伞”和腐败分子,一查到底,确保除恶务尽。
今年以来,共对公安机关移交的涉黑涉恶腐败线索进行核查,立案审查、调查1件1人,凸显了协同办案的成效。
拓宽扫黑除恶举报渠道
县纪委监委积极发动和依靠群众,利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现代科技手段,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同时,还充分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巡视巡察工作内容,进一步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问题。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
今年以来,共受理涉黑涉恶举报线索9条,核实线索9条,有效线索2条,立案2宗并且移送司法机关。其中,对欧某某向中央巡视组实名举报县公安局充当黑恶保护伞,办案不作为的问题进行深入核查,及时澄清了事实,消除了群众的误解,保护了公安干警执法办案的工作积极性,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据统计,今年以来,佛冈县纪委、监委共组织扫黑除恶宣传活动5次,向全县人民群众发放了《扫黑除恶人人有责平安佛冈你我共建》的宣传资料近1000份,在每一次的佛冈廉信发布中都会增加扫黑除恶的宣传广告,在全县有线电视中插播县纪委监委扫黑除恶宣传片,增加了群众的安全感,为开展扫黑除恶工作营造了浓厚的社会氛围。
严厉打击涉黑涉恶腐败
今年,县纪委监委积极履行执纪办案的工作职责,加大查处力度,对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腐败问题一律深挖,对“关系网”“保护伞”一律优先处置,不管涉及谁,都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今年上半年,对群众举报县国土资源局执法大队长邱某某涉嫌充当非法开采稀土、粘土的“保护伞”问题进行了深入核实,报经市纪委和监委、县委同意,对邱某某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这是佛冈县首例在监察委成立后被采取留置措施的人员,也是全市首例经监察委调查后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案件,打出了佛冈县纪委、监察委的声威,也向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表明了党和政府打击涉黑涉恶腐败的坚强决心。
本版统筹: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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