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区通过深化宣传,提升了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知晓率(资料图)。贺欢 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贺欢特约通讯员/丰志毅)8月14日,清新区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暨领导小组第三次全体成员会议,研判当前形势,部署下阶段工作,动员全区上下高标准迎接中央督导组的检查督导,全力以赴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清新区委书记郑小燕,区委副书记李伯伦以及各镇党委书记共约100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清新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冯天佑同志通报了该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分析了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清新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分别作了专题汇报;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叶军强同志宣读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迎接中央督导的通知》,要求各镇各成员单位围绕督导重点内容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郑小燕在会上充分肯定了该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指出现阶段所存在的问题。对下阶段工作部署,郑小燕强调,各镇各部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政治意义、现实意义和历史意义。要紧紧围绕“一年治标、两年治根、三年治本”的目标,狠下功夫抓好落实,确保专项斗争取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认可。
郑小燕要求,要出真招、求实效,扎实推进该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强化线索摸排,严格线索管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提升打击效能;进一步强化深挖彻查,坚决摧毁“保护伞”;进一步建强基层组织,夯实扫黑除恶根基;进一步强化综合治理,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进一步深化宣传发动,提升群众知晓率。
另外,郑小燕还强调,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全区上下要认真做扫黑除恶工作,确保以最佳状态、最好成绩迎接中央督导组检查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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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涉黑涉恶线索
最高可获20万元奖励
笔者日前从清新区获悉,为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清新区对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的行为,最高奖励20万元。
据了解,奖励对象为向清新区扫黑除恶办或政法机关举报本区范围内黑恶势力犯罪及其“保护伞”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缉捕公开悬赏的在逃“黑恶犯罪嫌疑人”,符合奖励标准,属区扫黑除恶办奖励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胞、华侨)或外籍人士、法人和其他组织。
根据奖励标准,举报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线索,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且法院以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名追究责任的,奖励人民币100000至200000元;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以恶势力追究刑事责任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举报境外黑社会组织成员在我区犯罪案件线索,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并逮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经公安机关根据举报抓获公开悬赏缉捕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积极参加者、恶势力犯罪集团首要分子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分别发挥不同作用的,按照最高奖励标准发放奖金。
举报办法:
举报可采用来信、来访、电话、电子邮箱等形式:
(一)信函举报
1)清远市清新区政府机关办公楼3号楼421室清新区扫黑除恶办公室;
2)清远市清新区府前路7号区公安分局扫黑除恶办,邮政编码:511800。
(二)电话举报:
1)清新区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0763-5838623
2)清新区公安分局扫黑除恶办举报电话:0763-5811005或110。
(三)网络举报
1)清新区扫黑除恶办邮箱:qxshcezx@163.com
2)清新区公安分局扫黑除恶办邮箱:qxshe110@126.com
(四)现场举报
可直接到区扫黑除恶办(办公室设在清新区政府机关办公楼3号楼421室),区公安分局扫黑除恶办(设在区公安分局三楼)或者当地扫黑除恶办、派出所现场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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