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魏亚男)近日,佛冈县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河砂的公告》,公告指出,县人民政府决定从今年8月30日起,对全县范围内非法采砂、洗砂、制砂和非法设置河砂堆放点进行综合整治。
《公告》指出,凡未经水务、国土、环保、市监、林业等有关部门批准的采砂点、洗砂点、制砂点和堆砂点,一经发现将依法取缔;涉及非法运输、囤积、偷采盗卖河砂矿产资源行为的,由有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查处;对非法盗采或不能证明合法来源的河砂,一律收缴,依法处置,并依法暂扣作案工具,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并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全县范围内非法采砂、洗砂、制砂和非法设置河砂堆放点经营行为必须立即停止,拆除相关设施设备,恢复植被和土地原状,并追究非法采砂、洗砂、制砂和非法设置河砂堆放点经营业主的法律责任。
对违反公告规定,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由公安、国土、环保、市监、林业、水务等部门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对以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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