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台风“山竹”强度逐渐减弱,远离清远市,市三防指挥部于9月16日21时30分将防风防汛Ⅱ级应急响应降为Ⅲ级。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于9月17日6时,解除《清远市防台风全民动员令》(清防令[2018]2号)和《清远市防台风全民动员令》(清防令[2018]3号),解除全市范围的停工(业)、停产、停运、停市等措施(需进行复工安全检查的行、企业按规定执行),维持17日学校停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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