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查获的违法运输车辆。
南方日报讯(记者/段灿通讯员/向燕琼)为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连州市公安交警大队加大力度,持续性常态化开展查处工作,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10月25日,该大队接连查获两辆违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车辆,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25日下午16时50分左右,连州公安交警大队连州中队民警接到热心群众举报,称在城西兴连大道停放着一辆用于非法运输柴油的白色江铃牌轻型厢式货车。执勤民警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察,发现该车进行了改装,车厢内加装了一个油罐,并配有加油枪、油泵等设备,车厢内散发着浓厚的柴油味,且并无任何消防设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随后该车驾驶员到达现场,但拒不提供身份证明,且无法提供任何有效合法运输柴油的手续,属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民警依法将车辆进行暂扣。
当日晚上20时50分左右,连州公安交警大队星子中队查获一辆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车辆。当时,星子中队执勤组正在开展日常巡查行动,当巡逻至S346线大路边镇凤头村路口时,发现一辆湘牌号的白色小型面包车形迹可疑,于是执勤民警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驾驶员刘某看见民警后立即弃车逃跑,民警立即上前将驾驶员控制,并要求其出示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并对车辆所载物品进行检查。当值勤民警打开刘某驾驶的小型面包车尾门,发现该车内后排座位已全部被拆卸掉,车厢内满载着一箱箱纸箱密封的物品,拆开纸箱检查后发现纸箱所装载的全是鞭炮,属易燃易爆物品。经核查,驾驶员刘某系湖南省宜章县黄沙镇人,因其无法提供有效合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的手续,值班民警随即将该车移交至大路边派出所进行处理。
连州交警提醒市民,普通车辆非法运输易燃易爆物品不具有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及应急装置,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勿非法运载,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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