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段灿通讯员/成利平)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困难人员就业援助工作,11月7日至11月23日,连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集中对2017年度就业困难人员开展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申报工作。
此次补贴的对象和范围为,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规定向连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期限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申请补贴的条件为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申报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条件的对象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进行补贴;初次申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止,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申领社会保险补贴的年龄核定。
而补贴的标准为就业困难人员按个人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数额的一半。
符合申请补贴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登记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在指定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农业银行银联卡复印件本人签名一份)等资料于11月7日至23日内,前往连州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市场(连州大道西119号)进行申报。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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