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袁小燕)近日,清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清远市食品药品“黑名单”信息表》,其中佛冈县两家药店因为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规定,被撤销药品GSP证书。
GSP是英文GoodSupplyingPractice缩写,直译为货物供应规范,在我国称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它是指在药品流通过程中,针对计划采购、购进验收、储存、销售及售后服务等环节而制定的保证药品符合质量标准的一项管理制度。其核心是通过严格的管理制度来约束企业的行为,对药品经营全过程进行质量控制,保证向用户提供优质的药品。
记者今天从佛冈县食药监局了解到,佛冈两家被撤销药品GSP证书的商家分别为广东亿生康连锁医药有限公司佛冈分公司和佛冈县石角镇福康药店。目前,位于佛冈县城教育路的亿生康药店已经关门停业,转让店铺,而在佛冈县城文中街的福康药店则正常营业当中。
“主要违规行为就是当时我们没设仓库,在楼阁放了点药。而且,现在也在跟佛冈县食药监局申请,重新拿回来这个执照。”福康药店的老板说。
佛冈县食药监局药品医疗器械监管股股长张剑平表示,一家合法的药店必须持有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也就是我们简称的GSP认证证书。被撤销GSP证书,意味着我们对他进行一个行政处罚,他不能再持续经营,他只能经营现有的合格库存药品。
被撤销GSP证书的药店,只能在药品有效期内销售库存合格药品,但不能自行从其他药品批发企业购进药品。药品批发企业也不得向被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药店配送药品。
佛冈县食药监部门提醒,药品GSP证书,如果撤销了就证明该店没按规范管理药品质量,存在安全隐患,要经营的话须重新认证。每间医药零售店的店主都应该守法、诚信、依规经营,杜绝弄虚作假,出售假冒伪劣药品,而市民在选购药品的时候,都应该去到证照齐全的药店进行选购。
新闻链接?GSP强制认证制度或将面临取消
11月1日,中国人大网公布《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全文,并于11月1日至12月1日期间征求各界意见。
根据修正草案,GSP强制认证将被取消;为避免短时间内频繁修法,草案将已经国务院同意的药品审批改革措施所涉及的条款一并进行了修改。“不再保留单独的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和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GSP),有关要求分别纳入药品生产和药品经营许可条件”即在其中。
也就是说,从1998年开始执行,曾经淘汰过大批重复低效产能的GMP、GSP强制认证制度完成使命,动态的以风险管理为基础的事中事后监管将成为主角。这也意味着,查处不规范生产、经营行为的力度将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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