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通讯员/李易津)“民办幼儿园校车如何监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如何开展?”近日,在县教育局,佛冈县召开了2018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会议,来自县教育局、交警中队车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安监局的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共同商议县内校车安全管理问题。
“校车安全责任重大,各校车使用单位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在校车安全责任落实、校车的日常管理、教育培训、监督管理等方面下功夫,落实好校车安全管理的各项措施,坚决杜绝校车安全事故的发生。”县教育局副局长邹健平说。
完善校车安全检查台账
交警大队车管中队中队长冯星扬通报了佛冈县今年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目前县内仍存在部分校车年审、校车标牌更换不及时,校车上落登记台账不规范或缺失,药箱虚设,乘车幼儿没有绑安全带等问题。
冯星扬建议,校车使用单位和校车驾驶员要严格落实校车年审制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及时换领校车标牌;要配备齐安全设备设施,严格按照审定路线行驶,行驶过程中要开启警示灯;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员、超速;安装完善校车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校车监控平台。
“各镇中心小学既要落实对民办幼儿园校车安全监管职责,也要加强对小学校园及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积极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超载超速车辆上下学,并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方式督促家长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对孩子的家庭安全教育。”教育局安全股股长张旭说。
规范校车日常安全管理
会上,县教育局、交警大队和各校车使用单位签订了《佛冈县校车使用安全责任书》。
安监局副局长朱汝森指出,通过签订安全责任书等方式,制定校车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积极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落实校车使用单位全员责任,将校车安全管理责任进行层层分解,明确落实到每一个人,保障校车的安全运行。
交通运输局副局长钟和平强调,各校车使用单位要切实负起主体责任,要建立管理制度,完善工作规范,通过建章立制规范校车的日常安全管理。同时要对校车驾驶员要严格管理,掌握校车驾驶员的生活、精神动态,确保每次出车校车驾驶员都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加强对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校车驾驶员和随车照管人员的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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