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举行“大学生清新行”活动,邀请百名来自广州高校的大学生,到该区企业参观了解发展情况。贺欢摄
南方日报讯(记者/贺欢特约通讯员/丰志毅)当前,全国各地都在大力实施人才引进战略。11月29日,记者从清新区获悉,为实施人才强区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该区于近日正式发布了《清新区关于加强人才工作十条政策》。
此次发布的十条人才政策,可谓“干货”颇多。十条政策将对该区引进的高层次人才,从个人奖励到子女读书以及安居租房,给予全方位的优待。譬如,对公立学校、医院新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根据职称给予财政补贴;子女就读该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在中心城区统筹安排优质学位就读等。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发布的十条政策,清新区将建立人才证制度,对有关人才发放“清新区高级人才证”和“清新区人才证”。获得清新区人才证的人才,还将享受就医“绿色通道”、景区优惠等优待。
清新区委组织部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此次十条人才政策的发布,一方面是对接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人才工作的新要求,做到与时俱进;另一方面是结合该区实际,有针对性地对新引进人才和现有人才出台配套政策,进一步提升人才吸引力,更好地激发人才创业创新活力。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清新区通过推动落实各级人才政策、推动落实人才重点工作、开展各类人才交流活动、开展各类人才培训提升、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推动各类引才聚才平台建设六方面举措,人才集聚效应逐步显现。
数据统计显示,今年来,清新区共新增高级职称(副高)30人,中级职称265人,初级职称430人,2人入选省“扬帆计划”引进紧缺拔尖人才和青年博士项目,1人获省“扬帆计划”博士后扶持项目延续扶持,4人成功评选为清远市“企业荐才”,1人获评省特级教师,4人获评清远市第二批“名校长、名教师、名班主任”。
政策聚焦
1加大企业专业技术和
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
对企业新引进正高职称、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员,签订5年以上合同且有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连续1年以上社会保险记录的,分别奖励其本人10万元、5万元;新招用的高级技师、技师,签订5年以上合同且有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连续1年以上社会保险记录的,分别奖励其本人3万元、6000元。
2加大教育医疗
高层次人才
引进力度
对公立学校、医院新引进高层次人才,签订5年以上合同且有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连续1年以上社会保险记录的,发放生活补贴,其中,正高职称人才(男50岁及以下,女45岁及以下)每人10万元;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副高职称人才(40岁及以下)每人5万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35岁及以下)每人3万元。
对公立学校新引进的学科带头人(含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名校长,年龄45岁及以下)发放生活补贴,其中市级8万元,省级10万元,国家级15万元;特级教师(50岁及以下)每人8万元。
3建立人才证制度
向该区入选清远市六类高层次人才、市领军人才、市拔尖青年人才、企业荐才、技能先锋和区拔尖人才发放“清新区高级人才证”,向入选清新区人才资源库人员发放“清新区人才证”。持上述2证人员及其单位可申请免费使用清新区人才驿站,举办培训、产品展示等人才活动。
4持人才证享受
就医“绿色通道”
持“清新区人才证”人才在清新人医住院治疗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持“清新区高级人才证”人才在清新人医可享受门诊就医免诊金、每年一次免费体检服务。
5持人才证享受
景区优惠
持“清新区高级人才证”和“清新区人才证”人才本人可免费申请一张太和洞风景区年卡(60次/张);持“清新区高级人才证”人才本人可免费申请一张太和洞山水泳池年卡。
6持人才证享受
子女入学优待
持“清新区高级人才证”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清新区幼儿园的,优先安排公办幼儿园就读;申请就读清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的,在中心城区统筹安排优质学位就读;持“清新区人才证”人员,子女申请就读清新区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的,根据实际情况,在中心城区就近统筹安排就读。
7实施人才
安居工程
持“清新区高级人才证”和“清新区人才证”人员,在清新辖区内企业工作,签订5年以上工作合同且有缴纳个人所得税和连续1年以上社会保险记录的,个人和配偶在清新区、清城区均没有购买住房或未享受住房优惠政策且急需解决住房的,在清新区内租房的人才可申请租房补贴,每月补贴金额为租房合同月租金50%,最高不超过6000元/年,每半年发放一次,补贴最多24个月。
8鼓励大学生
到清新就业
对新引进且符合《清远市引进培养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2017—2018)》中的全日制本科以上大学生,在清新区内企业工作,签订3年以上工作合同和缴纳连续1年以上社会保险记录的,个人和配偶在清新区、清城区均没有购买住房且急需解决住房的,在清新辖区内租房可申报租房补贴,每月补贴金额为租房合同月租金50%,最高不超过4800元/年,每半年发放一次,补贴最多24个月。
9实施青年返乡
创业扶持计划
借助清远市农村电子商务产业园、青农会等平台,对返乡创业青年进行集中培训、技术指导等服务,从2019—2020年,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培训经费。
10鼓励创建
各类人才平台
鼓励校企共建高校驻外研究院或科技创新基地,对企业成功创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博士工作站的,在清远市奖励的基础上,分别一次性给予25万元、15万元、10万元建站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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