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被告人欧志文也曾兢兢业业,也曾勤奋自勉,但最终在巨大的物质利益诱惑面前,因无法控制自己的贪欲,从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沦为阶下囚,他的堕落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作为一名党员,要时刻保持头脑清醒、双手干净。”日前,在连州市人民法院职务犯罪案例旁听现场,公诉人的警示语铿锵有力,现场近百名来自连州市各镇(乡)、市直各单位有关党员领导干部,市残联中层以上干部和市纪委监委干部接受了一堂生动又深刻的廉政教育课。
这是连州市监察委移送检察院提起公诉的第二例职务犯罪案件。此类案件的顺利审理,为连州迅速打通依法行使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办案协调衔接机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标志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制度优势初步显现。同时,通过法庭宣讲和旁听审理,让党员干部通过“面对面”旁听,感受“零距离”忏悔,铭记廉洁从政理念,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
●文/图:南方日报记者段灿通讯员连纪宣
心存侥幸
收受贿赂30.32万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9年至2018年,欧志文在担任连州市总工会主席、连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理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下属工作调动和职务晋升、医疗设备采购、残疾人辅具采购、残疾人无障碍改造工程项目等事项中,为他人提供帮助,且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30.32万元。
翻开欧志文的履历,他从乡党委委员、副乡长、镇党委副书记、镇长、镇党委书记、镇人大主席到连州市总工会主席、连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连州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书记,一步步成长起来。“在其位,谋其政”,而他想的最多的不是如何谋政,却是如何通过设备采购项目、工程改造项目等方式谋取利益,特别是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敛、不收手,继续捞钱。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欧志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依法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我犯下了不可原谅的错误,对不起党,对不起人民,更对不起家人。”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被告人欧志文当庭认罪忏悔。
为什么会收受贿赂?被告人欧志文坦白,一是党性修养不强、政治觉悟不高,在思想上疏于防范,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二是抱有侥幸心理;三是私心太重,家里急需用钱。
反腐警钟
手莫伸,伸手必被抓
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决不能变成商品。无论谁从事了权力与金钱的交易,结果都注定会失败。
公诉机关指出,被告人欧志文作为国家行政机关的领导干部,单位的一把手,手握重权,本应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却利用其手中的权力收受贿赂,数额巨大,其犯罪行为损害了领导干部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被告人欧志文也曾兢兢业业,也曾勤奋自勉,但最终在巨大的物质利益诱惑面前,逐渐忘却了入党时对党和国家的庄严承诺,忘却了对党纪国法本应怀有的深深敬畏,放松了对自己世界观和人生观的改造,直至走上犯罪的道路,最终导致了今天出现在法庭的被告席上。作为一名受组织培养和信任的党员领导干部,最终因违背了党性原则而毁掉了自己一生清誉,在令人扼腕叹息的同时,也给世人以深深的警醒。”公诉人表示。
被告人欧志文的受审,也昭示了连州反腐败的坚定决心,再次彰显了法律的威严。通过此次公开开庭审理,连州也向广大党员干部发出警示,“手莫伸,伸手必被抓”,每个党员干部都必须守住底线,不要将手中的权力当作捞取财物的资本,否则,在伸手之时,就会沦为阶下囚。
本版统筹:黄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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