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魏亚男通讯员/潘丽芳)“我没办法一边照顾母亲,一边赚钱还钱,所以我把母亲放在法院了,你们帮我养两年,我赚到两万块再回来接母亲,并把钱还上。”电话那头被执行人蒋某理直气壮地说,并把八十多岁的老母亲遗弃在佛冈县人民法院立案大厅。
把八旬母亲丢在法院称赚到2万再回来接
12月25日上午,在佛冈县人民法院一楼立案大厅,值班法警发现一名八十多岁的老人孤独地在休息区坐着,上前询问得知她是被儿子“放”在这里的。儿子蒋某就自己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件和法官谈完后,就直接回家了,把母亲丢在法院。法警紧急联系执行干警,通知被执行人蒋某。蒋某承认是自己把母亲留在法院。
在蒋某的离婚财产纠纷案件中,佛冈县人民法院判决夫妻双方共同购置的车辆归蒋某所有,由蒋某补偿2万元给其前妻,同时前妻放弃自建两层半楼房的分割。判决生效后,蒋某未尊重法院判决去履行义务,并到前妻工作单位吵闹,其前妻选择报警并报告法院。法院执行干警随即约谈蒋某,然而蒋某竟带着八旬老母亲到法院,弃之不顾。
由于老人年事已高,身体和精神状态欠佳,法院执行干警立即报告法院领导。分管执行工作的蓝榕概副院长、执行局负责人李兰兰及本案的执行干警迅速到场,并报警通知辖区派出所工作人员一同查看情况。工作人员关切地询问老人时,老人说家住黄花村委,当天早上儿子将她带到这里后就离开了。法院考虑到老人行动不便,联系老人所在的石角镇政府及村干部,确认老人的身份,派出警车在村干部的陪同下将老人送回家。
执行干警和村委干部送老人回到家后,蒋某并未出现,电话联系时,蒋某并不领情。
法院研究认为,蒋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并采取遗弃老母亲的方式,公然挑战司法权威和伦理道德,经教育批评仍不悔改,决定传唤蒋某并进行司法拘留。由于得知蒋某第二天去外地,找寻难度会大大增加,佛冈法院决定连夜采取行动。
当晚八时,执行干警集中出发前往蒋某家中。蒋某配合执行干警前往法院,接受调查处理。当晚,任性的蒋某已被依法处以司法拘留十五日。
心系被遗弃老人法院干警传递司法温暖
法院对遗弃母亲“让法院养两年”的蒋某进行了司法拘留,但执行干警为确保老人的生活和安全等问题,随后佛冈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及相关负责人来到老人所在村委,向村委干部说明法院拘留蒋某的情况,并了解老人的生活情况,得知老人有一儿一女,均常年在外工作,平时老人独居。
法院干警在走访过程中得知,邻居们对法院拘留蒋某存在误会,于是耐心和邻居们讲明事情来龙去脉,并拜托邻居们在蒋某被拘留的期间要多多帮助老人,照看好老人。邻居们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后,纷纷表示理解和支持法院工作,并答应会好好帮助照看老人。
佛冈县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律是神圣的,任何人都不能挑战法律的权威,违法应当受到制裁。但是在公正司法的同时,也应当细心周全地考虑相关群众,特别是老人、妇女和儿童等相对弱势群体的实际生活困难和需求,永葆司法为民的热忱之心,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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