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记者雷发清2月26日,阳山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开幕。会上,阳山县人民法院院长陈树忠作阳山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报告表示,2018年,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加强审判执行工作
受理各类案件2807件办结2529件
报告表示,2018年,县人民法院着力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2807件(含旧存336件),办结2529件,分别比上年上升8.04%和11.7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25%。
其中,在严惩犯罪和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方面,受理各类刑事案件141件215人,审结137件207人。依法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恶性犯罪和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案件46件68人,依法审结毒品犯罪案件27件34人。
依法办理民商事案件方面,共受理民商事纠纷案件1618件(含旧存177件),审结1452件,解决争议标的金额34552.4万元。审结买卖、房地产开发经营等合同案件643件,审结权属、侵权纠纷及其他民事案件170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民商事案件486件,调撤率为33.47%。
攻坚基本解决执行难方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996件(含旧存150件),办结894件,执行到位金额6835万多元。配合省法院“南粤执行风暴”专项工作部署,拘留被执行人13人次,同比增加85.71%,查封房屋98间,同比增加63.3%。
同时,着力深化司法改革,提高司法公信力。制定了《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实施方案》,明确权责清单、规范制度管理、统一裁判尺度、落实审判责任、完善配套保障等各项规定。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按照相关要求,稳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落实刑事案件辩护律师全覆盖。创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制定了《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管理制度》,聘请了19名人员为特邀调解员,积极参与各类民事案件的调解,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实行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全年院、庭长共受理案件2558件、办结2319件,分别占全院受理和办结案件的91.8%和91.7%。
此外,还落实县委部署,开展阳山县“守法知礼、善美阳山”创建活动;推进信息化建设,提升审判质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司法为民措施;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落实新时代党建要求,加强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
为阳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报告表示,新的一年,县人民法院将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以“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阳山、法治阳山、善美阳山”为抓手,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作用,努力为阳山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好的司法保障和服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筑牢法院的正确政治方向。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为阳山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服务。
同时,深化司法改革,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继续抓好“守法知礼、善美阳山”创建工作,深化司法审判领域法制宣传活动。坚持从严管理,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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