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先生停在道路停车泊位被剐蹭的车辆。报料者供图事件回放:路边停车被损坏,运营公司表示“只作停放不作保管”
“我的车停在路边的收费车位,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刮花了,运营公司小象城泊表示他们没有责任。”近日,市民邓先生向记者报料表示,2月24日11点多,他到旧城松岗派出所附近办事,将车停到编号为“045085”的路边停车位中。一个多小时后,待他办好事回来,发现车子左侧已经被刮得面目全非,左前门甚至还破了一个洞,“手指都能伸进去”。
看此情景,邓先生马上报了警,并且在线联系了路边停车位运营公司“小象城泊”的工作人员。当邓先生把过程跟工作人员说明后,工作人员告诉他“车位只作停放,不作保管的”。“道路停车收费所收的费用为个人车辆占用公共资源使用费,并非车辆保管费,无责任承担车辆破坏行为。如果是撞花了,建议您可以进行报价及报保险处理的。”工作人员在线给了邓先生这样的回复。
而当邓先生表示想要车辆被损坏时候的监控视频时,工作人员也表示“没有监控”。
“每次在路边收费车位停车我都很准时缴费的。但现在车辆被损坏了,运营公司却将责任推得一干二净,这种做法令人心寒。”邓先生表示。
记者从市区路边停车位的运营公司清远市江夏城泊科技投资有限公司(即小象城泊)获悉,自从2017年市区路边停车目前运营至今,小象城泊接到约10单类似事件。
运营公司:所收的费用为占用公共资源使用费,并非车辆保管费
针对市民反映的问题,清远小象城泊相关负责人解释,路边停车所收的费用为个人车辆占用公共资源使用费,并非车辆保管费,无责任承担车辆破坏行为。“车辆的损失,应由保险公司负责,建议车主进行报警处理或报保险公司理赔处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一旦发生在停车位内被损坏的情况,公司将积极协助车主和公安交警、派出所提供证据进行处理。
面对市民质疑此举是否有法律依据时,该负责人介绍,公司运营路边收费是按照当初与政府部门签定的合同执行,合同内公司只是负责运营和收取路边停车占用费,而且路边停车并无专人进行24小时保管,因此合同并无规定要负责车辆在占用期间的损失赔偿。
清城区城综局有关负责人也回应,在与小象城泊的合作内容中并未明确车辆保管责任,收费项目为停车费而非保管费。
记者查询《清远市清城区道路停车智能收费服务特许经营项目》的招标文件发现,该文件确实没有对车辆的保管责任方面进行表述。
律师说法:公共道路停车位收取使用费“有法可依”
运营公司与车主未建立保管关系不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市区路边停车位所收的费用为占用公共资源使用费,并非车辆保管费”的说法是否有法律依据呢?
广东大观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周密表示,机动车驾驶人在车辆停泊路边泊位期间发生被其他车辆碰撞的事件,依法应作为交通事故案件由公安交警部门处理,机动车驾驶人可向交警报案和保险公司报告车辆出险,在认定事故责任后向肇事方及有关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而小象城泊运营的是公共道路路边停车泊位,其向机动车驾驶人收取的费用是路边停车泊位的使用费,小象城泊与机动车驾驶人之间未建立保管合同关系,不承担保管车辆和车辆停泊期间被撞坏条件下的赔偿责任。”
为何公共道路停车位可以收取使用费?周密解释,根据《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能源、交通运输、水利、环境保护、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领域,可以通过由政府采用竞争方式依法授予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特许经营权,由特许经营者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资建设运营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并获得收益的方式进行特许经营。
周密表示,公共道路路边停车泊位属于交通运输基础设施,随着清远市车辆保有量的增加已日渐成为稀缺性的公共资源,政府有偿授予企业特许经营权,由企业在一定期限内投资建设和运营智能停车平台系统并收取费用,可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公共资源的合理配置,缓解停车难和不当占用道路停车泊位的问题。“这是基础设施特许经营的方式,有国家部委颁布的规章作为依据。”
记者查询发现,道路泊位停车不作保管的做法,是各个已经实行道路停车泊位收费城市的普遍做法。如广东省的茂名市,《茂名市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规划建设实施方案》中就明确指出,运营公司负责建设和管理的停车泊位是基于城市管理需求,利用城市道路等公共资源划定的,属于无人值守的智能化停车泊位,所得收入纳入国资经营预算管理。因此,市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与一般物业管理收费的停车位是有区别的,不承担车辆被盗、被损所致法律责任。
保险公司:经常在路边停车可买“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那么,市民在路边停车时发现被损坏,应该如何索赔呢?保险公司能不能理赔呢?
市区一家财产保险公司负责人杨先生表示,车辆停在路边车位被损坏,分找到肇事方(车或者人)和没找到肇事方两种情况。“车辆被损坏后,如果运营方提供的视频能找到肇事方,可以报警要求肇事方进行赔偿。”杨先生表示,这种情况是比较简单直接的,责任也容易划分。
“如果找不到肇事方,也不是就意味着保险无法理赔。”杨先生表示,目前不少保险公司推出了“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被保险机动车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但因无法找到第三方而增加的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保险公司负责赔偿。附加险不能单独购买,必须在主险基础上进行添加。“如果经常在路边停车的,建议投保时购买一份"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
杨先生同时介绍,如果是比较轻微的刮花,而车辆又购买了车辆划痕险的话,5000元以下的理赔是可以直接赔偿的。“划痕险具有"赔付免现场"和"不需要给出划痕理由"的特点,只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就可以获得理赔。”
统筹:清远日报记者陈荣汉
采写:清远日报记者陈荣汉许甜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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