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佛冈县环保局在佛冈县政务网上发布关于举行《佛冈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听证会公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根据《广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和《佛冈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目录》,佛冈县环境保护局决定就《佛冈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调整方案》进行听证。
听证会拟定于2019年4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在佛冈县环境保护局三楼大会议室举行(地址:佛冈县石角镇教育路277号三楼)。
根据《清远市重大行政决策听证规定》的规定,听证会参加人员包括听证主持人、听证陈述人和听证参加人。听证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1、采取自愿报名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随机选取参加人8名。其中,1、县人大代表1名;2、县政协委员1名;3、农业畜禽专业技术人员1名;4、法律工作者1名。当以上听证参加人申请人数不足时,从听证事项的相关内容所涉及的单位和个人中邀请产生。
自愿报名的听证会参加人和旁听人员于2019年3月8日至3月15日向佛冈县环境监督管理股报名,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3月15日。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确定旁听人员为3名。有意参加者可自愿报名。报名结束后,按照报名先后顺序确定,额满为止。详情可以登录佛冈县政务网查询或者拨打电话(0763—4275024)咨询。
报名者需满足以下条件:1、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有效身份证、居住证、学生证等证件;2、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对有关听证内容有一定认识,有一定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能力,能够客观发表意见;3、同意公开必要的个人信息(在第2次公告中,需要公布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职业、居住地区、联系方式等);4、能按时、全程参加会议,遵守听证会各项纪律和注意事项。袁小燕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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