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段灿通讯员/卢志满阳巡察办)记者获悉,阳山县委扎实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发挥政治“探照灯”和“显微镜”作用,2018年共对11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5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全年共发现问题289个,移交问题线索32件。阳山县纪委监委已立案审查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巡察“利剑”效果凸显,有效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助推党内监督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打好“组合拳”提升巡察实效
去年以来,阳山县把专项巡察、巡察“回头看”等与常规巡察贯通起来,穿插使用,打好“组合拳”,切实提升巡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据统计,阳山县全年选取了11个单位开展常规巡察,5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同时,对2017年被巡察的12个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督办,推动整改问题220个,建立完善各类制度103项,清退和追缴违规资金近300万元上缴国库。
为将监督触角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在对11家单位开展常规巡察期间,对其所属的11个单位党组织和24个行政村党组织开展延伸巡察,巡察“下沉一级”,确保了巡深巡透。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289个,移交问题线索32件。县纪委监委已立案审查1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
震慑效应持续显现
“震慑效应持续显现,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阳山县委巡察办相关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阳山县委要求各级党委(党组)重视从制度机制上解决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要加强综合研判、举一反三,剖析问题根源,提出意见建议,通过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
据悉,去年阳山共反馈问题171条,已完成整改171条,向被巡察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112条,向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20条,有效发挥了巡察的震慑遏制治本功能。
此外,阳山还持续强化管理,以铸造一支巡察工作“铁军”。据介绍,去年初,阳山县委巡察机构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增加了一个巡察组,将原有的“一办两组”调整为“一办三组”,新进6人,进一步充实队伍。同时,通过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巡察干部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开展市县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及巡察工作各类制度规定,进一步提高巡察人员工作水平。
为强化管理,在巡察前,阳山县委巡察机构都会组织巡察干部集中学习巡视工作条例、观看警示片,强调巡察工作纪律;进驻前与巡察人员签订《巡察保密承诺书》,承诺廉洁巡察、依规巡察;巡察中全程监控廉洁风险点,明确专人负责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强化内部监督,严肃查处以巡谋私、跑风漏气等违规违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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