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记者朱慧燕通讯员周松文近日,佛冈县食药监局发放首张“两证合一”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这表明佛冈县药品经营“两证合一”的改革工作正式全面拉开序幕。
为全面落实“放、管、服”改革,根据《关于印发<清远市药品经营许可和GSP认证两证合一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县食药监局重新编制了药品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对相关流程进行了再优化。
据介绍,改革之前,药店需先后取得《同意筹建通知书》、《药品经营许可证》,并在一个月内申请GSP认证,认证合格方可领取认证证书。在这一系列审批过程中,企业要分多次上报不同的申请材料,接受材料审查和多次现场核查,程序繁琐,既不便民,也浪费大量公共资源。
在实施“两证合一”后,药店经营申请人只需提交一套申请资料,进行一次现场核查,核查通过后即可领取加注“通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认证”字样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场核查由两次变成一次,总体申办时间由100个工作日压缩至30个工作日左右,既便民又高效,还省时省力更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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