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中学小卖部。(清远日报特约记者朱慧燕摄)清远日报讯特约记者朱慧燕近日,由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联合制定的《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规定》自今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小学、幼儿园需老师陪餐
根据该规定的要求,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确有需要设置的,应当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此外,新规还明确规定中小学、幼儿园每餐均应当有学校相关负责人与学生共同用餐,并做好陪餐记录,规范食堂加工操作,以及不得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不得加工制作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
校园食品安全一直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大部分家长、教师对此政策拍手叫好,认为此《规定》的实施有利于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对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具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据了解,市场上很多食品一味追求口感,导致食品高盐高糖高脂,加上未成年人还不具备相应的自控能力,中小学生易过量食用,导致热量摄入过多,体重增长过快,容易引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等慢性病。此外,高糖食品对牙齿损伤较大,会增加龋齿的发病率。
高年级学生支持校内小卖部继续营业
记者在佛冈县城内部分学校走访发现,目前小学和幼儿园校园内几乎没有小卖部,个别中学校园里还存在小卖部。孩子就读于佛冈一小的家长宋小姐告诉记者,校园里没有开小卖部。不过每到下午放学后,总看到校外的小卖部、食品摊挤满了学生。她表示,除了严格管理校内小卖部,校园周边的饮食环境也应该要净化。就读高中二年级的邱同学表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这项规定对于年纪比较小的同学有作用,但高年级的学生可以分辨是非,而且就算学校内没有小卖部,也会在外面的小卖部买好东西带进学校。只要校内小卖部得到监管,确保依法取得许可,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等,校内有小卖部对于高年级的学生来说还是比较好的事情。记者随机采访了几名高中学生,他们均表示支持校内小卖部继续营业。
新闻推荐
石角镇:党建促改革,高标准建全市首个乡镇“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中心
清远日报讯记者沈艳莉通讯员罗欢在日前召开的各街镇党(工)委书记2018年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上,石角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