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区各大银行普遍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5%的政策,已经有所松动。图为在某楼盘沙盘前看房的市民。(清远日报记者陈荣汉摄)近日,深圳、杭州等多地传来“房贷利率松动”的消息。记者近日走访清远市多家银行发现,目前市区各大银行普遍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5%、二套上浮20%至25%的政策。据悉,这个幅度与去年最高峰时首套房动辄上浮25%以上相比,已经有所松动。
有业内人士指出,央行于2018年进行了4次各种形式的降准,并于2019年第一周即启动新年第一次降准,目前银行的资金流相对充足,房贷利率市场有望进一步宽松。同时,在大力支持实体经济、抑制房地产泡沫的背景之下,前几年出现的房贷利率打折现象出现的可能性不大。
走访
首套房贷比去年底有所松动
从2017年起,清远市首套房贷款利率从基准利率9折优惠一路走高。2018年年初,市区各大银行的首套房贷款利率,普遍在央行基准利率4.9%的基础上浮15%左右;去年年中至年底,各大银行的首套房贷更是上浮20%至30%,二套房贷款利率甚至上浮25%至35%,部分股份制银行对二套房贷款利率最高上浮50%以上。
那么,清远目前的房贷市场情况又是如何呢?近日,记者以购房者身份走访和电话咨询各大银行了解到,目前清远市区各大银行首套房执行基准上浮15%左右为主,相比去年最高峰时已经有所松动。
首套上浮15%,二套上浮20%。这是记者从某商业银行的一家支行获悉的消息。而去年底今年初,该行的首套房利率在基准上浮35%、二套房上浮45%。“相对于去年,我们的房贷利率已经有所松动。”该支行相关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该行对面积200平方米以下的首套,首付只需三成,200平方米以上则需六成;而144平方以下的二套房首付四成,144平方以上首付要六成。
而另外一家农商行,去年10月份,该行的首套房实行基准利率上浮上浮30%,二套上浮35%的政策。目前,该行的首套房利率为上浮15%。
“在首套房利率方面,主要看是否银行的准入楼盘,符合要求的楼盘和客户可以给予利率优惠,首套房利率低至15%。”另外一家商业银行的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非准入楼盘也可以接受贷款申请,但利率需上浮20%,二套则需按基准上浮30-35%执行。记者走访市区一些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农商行等银行网点,得到的回复大体如此。“与去年的水平相比,房贷利率确实有了一些松动,且目前审批与放款时间会相应加快一些。”某股份制银行工作人员表示,目前在具体执行利率的判定上弹性增加,对合作楼盘和优质客户会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
而邮储银行清远市分行相关工作人员则表示,目前该行实行首套按基准利率上浮25%、二套上浮30%的政策。
房贷利率松动,最大的受益者无疑是购房者。记者算了一下账,若按贷款额度为100万,期限30年计算,首套房贷利率从基准上浮20%下降至基准上浮15%,每月可少还贷款155元左右,一年的还贷额度可减少1860元,30年则可节省6.5万元左右。
预测
房贷利率打折或难出现
2018年1月份、4月份、7月份和10月份,央行分别进行了4次各种形式的降准,累计释放近三万亿流动性。期间,还伴随着2018年6月份的MLF担保品扩容。
2019年1月4日,央行公告下调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分别在1月15日和1月25日下调0.5个百分点,有效增加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等实体经济贷款资金来源。这让不少人解读为今年全面宽松的起点。
与这类消息相对应的是,据3月中旬融360大数据研究院发布的监测数据显示,2月全国利率下调银行数量44家,首套平均利率连续三个月下降。
随着降准的执行,房地产市场也开始“蠢蠢欲动”。“一二线城市房贷利率开始下降,房贷市场持续松动,房地产市场即将又迎来一个春天。”近日,类似的消息在各中介的朋友圈里开始传播。
“从目前的市场看,个人房贷利率后续有望下调,更大范围首套房贷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甚至打折值得期待。”市区一家银行相关负责人认为,自2018年央行定向降准、全面降准措施落地后,2019年流动性合理充裕,银行手头资金较为充足。“这种情况下银行下调房贷利率,属正常操作;另一方面,当前银行风险偏好仍低,个人房贷尤其是首套房房贷不良率的历史表现较好,是银行的优质资产,以低利率政策加大投放很正常。”
有业内人士认为,房贷利率运行趋势一旦形成,通常会持续一段时期,接下来几个月房贷利率下行趋势仍会延续。“与一二线城市相比,清远的市场反映会相对较缓。同时,在房地产调控因城施策背景下,对房贷利率下调的监管标准也会有所不同。”该业内人士指出,前几次的降准主要针对民营、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房地产是抑制泡沫、防范风险的重点领域,未来房贷利率下降势头会比较缓和。“因此,房贷利率再轻微松动是有可能的,但想要打折就有点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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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所周知,相比于商业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利息上有诸如利率优惠的绝对优势。据悉,目前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10月24日调整并实施的,五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3.25%;而目前五年以上商业贷款的利率为4.9%。
近日,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公布《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四份征求意见稿,涉及贷款、提取、个人自愿缴存使用、贷款额度等方面。管理办法规定,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30万元提高至4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至于贷款的额度、期限和利率方面,管理办法规定,公积金贷款按照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的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执行。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据悉,2017年,为降低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风险,清远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额度,由原来个人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40万调整为30万元,夫妻双方最高可贷款金额由原来的50万调整为40万元。
也就是说,公积金可贷额度提高后,市民购房时使用公积金贷款的优势将进一步提高。以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贷款100万、期限30年、等额本息计算为例,新政实施之前,夫妻双方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40万元,商业贷款为60万元,每个月的还款额度约4925元;新政实施之后,商业贷款变为40万元,公积金贷款为60万元,每个月的还款额度约为4734元。后者比前者省191元,30年少支付利息68760元。
而如果使用纯商业贷款,按照基准利率计算,同样是等额本息,每个月的还款额度约为5307元。
采写:清远日报记者陈荣汉见习记者吴淋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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