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袁小燕)近日,佛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两起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迳头镇桥围村某山场和水头镇桂田村违法用火炼山。森林警察及时到场进行查处。
据悉,炼山是人们为了植树造林用火烧来清理林地的一种营林措施。炼山清理简单、迅速、经济,可短时间内给土地增肥,还可降低虫害。但是,炼山也很容易因为点火超出控制范围而引发山火。同时,炼山也会造成土地有机质和养分大量流失,破坏地力,污染空气,影响水质等。
连续接到群众举报
4月7日下午4时许,佛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迳头镇桥围村某山场有人私自炼山。接报后,森林分局立即安排警力赶赴现场。
“我们接到群众的举报,说发现迳头大陂上塘山上有山火。通过远程监控的分析研判,确定了之后我们赶到现场,看到有几个外省的民工在那里违规炼山,随即将他们带回来调查。”佛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局长陈灿光介绍说。
经调查,迳头镇大陂村委会桥围村民郑某军,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在森林防火期内,擅自雇请付某全等人在其位于大陂桥围村上塘的12亩自留山采伐迹地上,非法用火炼山,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列》的有关规定。郑某军被处以警告教育,并处2000元罚款;非法炼山工人付某全、付某德、郑某义和李某荣等四人被予以教育警告。
4月8日下午5时许,佛冈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森林防火指挥部电话,称在林火警监控平台监控到水头镇桂田村一深山处有人在违规炼山。
经森林警察现场调查,水头镇桂田村村民黄某为方便耕作,擅自将自己承包范围内的荒山用火炼山除杂,其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
“这一片山是我承包下来的,可能有70亩,没有树木,全部都是茅草。8日下午2点左右我开始烧山,想着看看种点其他东西也好。我现在很后悔,以后不会这样做了。”黄某说道。
记者4月9日上午在水头镇桂田村委蕉冚尾山上看到,一大片的山已经被烧毁,现场留下大片灰烬,显得格外荒凉。目前,涉案人黄某已被带回县森林公安分局接受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森林火灾危害极大
据悉,森林一旦遭受火灾,最直观的危害是烧死或烧伤林木。一方面使森林蓄积下降,另一方面也使森林生长受到严重影响。森林是生长周期较长的再生资源,遭受火灾后,其恢复需要很长的时间。特别是高强度大面积森林火灾之后,森林很难恢复原貌,常常被低价林或灌丛取而代之。如果反复多次遭到火灾危害,还会成为荒草地,甚至变成裸地。一些特大森林火灾之后,分布在坡度较陡的地段的森林严重火烧之后基本变成了荒草坡,生态环境严重破坏,再要恢复森林地貌几乎是不可能的。
佛冈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副主任郑少奇强调,保护森林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不在林内或林边500米内烧荒、焚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等生产性用火或坟头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烤火、野炊等非生产性用火;不携带火种和易燃品入山入林;不从事其他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在森林内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的,应当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并服从森林经营者的防火安全要求。
“对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机械和居民生活用火,应当严格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公安、林业等有关部门报告;防火期间,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把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具体落实到田间地头、山头、坟头、地块、路口,并应设置火源检查站,有效杜绝野外火源入山入林。”郑少奇说。
新闻推荐
清远日报讯特约记者黄超贤近日,佛冈县文明办组织全县文明单位到县烈士陵园,集中参加清明祭英烈活动。在庄严的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