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占河道的违建房屋被清拆。(清远日报特约记者钟盛祺摄)清远日报讯特约记者钟盛祺5月9日上午,佛冈县在水头镇莲瑶村召开“清四乱”专项行动现场会议,并组织力量,对附近违建进行清拆。当天清拆的违建建于河道之上,对河湖治理造成恶劣影响。
伴随着机器的轰鸣声,莲瑶村村委对面河道边上的违法搭建物被拆除。当天上午开始清拆的违建,虽然只有一层高,但沿河道一字排开,长70多米,违建地基“扎根”在潖江河道之上,称得上是一栋“水上建筑”。
据了解,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四乱”问题即乱占、乱采、乱堆、乱建这四类问题。其中“乱建”指河道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为进一步抓好佛冈县河道管理保护工作,切实维护好县域河湖健康,佛冈县建立了河道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采取“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工作措施,在烟岭河、潖江流域开展“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并且,成立了佛冈县“清四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县长肖启纯任组长,县住建、国土、公安、水务、环保和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从去年8月开始,佛冈县便以镇为单元开展地毯式排查,全面查清河道“四乱”问题,逐河建立问题清单,做好登记建档。如今,已全面进入集中整治阶段,各镇各单位针对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细化明确清理整治目标任务、具体措施、责任要求和进度安排,对照问题清单建立销号制度,确保问题清理整治到位。根据《佛冈县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5月底前要基本完成集中清理整治。
5月9日,由于水头镇莲瑶村潖江边违法建筑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相关部门依法组织人力机械对违建进行了强制拆除,拆除面积约80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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