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记者欧阳苏清通讯员张晓鲁近日,佛冈一名男子漠视法律、罔顾生命,酒驾、闯红灯发生交通事故后,弃车逃离现场,致两车严重损毁,1人死亡1人受伤。
5月5日凌晨,陈某饮酒后驾驶粤RPJ7*号牌机动车行驶至106国道汤塘镇30米大街红绿灯路口时闯红灯,与对向左转弯行驶的粤RSV5*号牌机动车发生碰撞,造成粤RSV5*驾驶员张某受伤,副驾驶座乘客冯某受伤送院后抢救无效死亡。因剧烈撞击,两车严重受毁,现场一片狼藉,肇事司机陈某见状迅速弃车逃离现场。
事发前,陈某与朋友在某酒庄喝酒,期间陈某喝了约大半瓶700ml容量的红酒。据陈某所述,驾驶时他感觉到自己头晕,意识不太清醒,却坚持驾驶机动车,是事故的“导火线”。
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医护人员迅速到场处置并积极抢救伤者。执勤民警对事故现场展开勘查,根据现场留下的线索锁定肇事司机陈某。事发当日上午5时,陈某在其家人陪同下到交警部门投案自首。根据相关机构对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的检测报告显示:陈某血液中酒精含量69.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目前,陈某被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佛冈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介绍,今年以来,共查处酒驾113起,其中饮酒后驾驶机动车94起,醉酒驾驶19起,毒驾4起,持续营造社会威慑力,部分驾驶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漠视法律、罔顾生命。佛冈交警提醒,请广大驾驶员勿存侥幸心理,坚决不碰触酒驾红线,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建共享安全文明交通环境。
新闻推荐
清远日报讯特约记者黄超贤5月9日晚上,佛冈县人民医院集团在县人民中心礼堂,举办庆祝“护士:引领之声———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