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苏永杰通讯员清交支王娟近日,由清远市精神文明办、清远市公安局、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主办的“百日零违法·文明好榜样”活动颁奖仪式在顺盈时代广场举行,获奖车主在现场领取了属于自己的奖项。其中,来自清城区的程女士喜获价值1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大奖。
现场公开抽出342名获奖者
“百日零违法·文明好榜样”活动从2018年12月2日启动,主办方通过线上号召、微信传播、线下活动等方式发起了全市总动员,活动总报名人数达到19212人。报名成功者只要在今年1月1日至4月10日的100天之内,未产生任何交通违法行为,即可参与抽奖。抽奖共设一、二、三、四、五等奖,奖品包括价值1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1台、价值7000元的一吨汽油3份、价值3500元的平安车险商业险8份,还有多份平安驾乘无忧意外险以及免费百元洗车劵等。今年4月25日晚,在公证人以及社会各界代表的现场见证下,公开抽出了342名获奖者,其中车主程女士喜获价值10万元的新能源汽车大奖。
当晚的颁奖仪式上,各位幸运车主领取了属于自己的奖项。“这是对我们"开文明车,做文明人"的褒奖,我们会继续发挥榜样的作用,带动更多市民形成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弘扬正能量,为清远创文贡献自己的力量。”程女士说道。
此外,活动还为4个交通安全示范单位颁发了牌匾。其中,连州市九陂镇联一村获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行政村;清远市第一中学实验学校获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学校;广东省清远市家美陶瓷有限公司获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企业;清远市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清新分公司获评交通安全文明示范运输单位。
今年1月至4月活动期间全市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26%
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廖贤就表示,文明交通是整个社会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展示城市文明形象的一个窗口。建设文明、有序、和谐的交通环境,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清远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重要一环,“"百日零违法·文明好榜样"活动自开展以来,绝大部分参与报名的驾驶人都能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从自身做起,点滴做起,并督促身边人共同遵守交通法规。
据统计,今年1月至4月活动期间,全市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下降26%,死亡人数同期下降12%,受伤人数下降22%,财产损失下降49%,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
本版统筹:清远日报记者朱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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