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周璐通讯员向燕琼连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上级公安机关的部署,自4月24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迅速行动起来,多措并举,开展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日前,经过40天的集中整治,连州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共暂扣了各类摩托车电动车1865辆。
连州位于粤北山区,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普遍不高,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等现象较为普遍,给道路交通安全埋下了安全隐患。为确保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行动取得实效,连州公安交警在过去的40天里,采取“白加黑、5+2”的工作模式全面铺开行动,重点整治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无牌无证、超员、酒驾醉驾、逆向行驶等5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截止日前,连州公安交警共投入警力5669人次,查处涉摩托车电动车违法数为4582起,其中查处车辆无号牌1524起、无证驾驶455起、驾乘人员不戴安全头盔812起、逆行139起、超员31起、酒驾60起、醉驾12起、不按车道行驶2起、违停62起,暂扣两轮摩托车、两轮电动车及三轮摩托车1865辆。
连州交警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凡是符合国家公告目录许可、具有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发票的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均免征车辆购置税。市民可持国家公告目录许可、车辆合格证、车辆购置发票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备案登记,随后再到车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即可。并呼吁市民依法依规考取驾驶证件,切勿抱有侥幸心理,遵纪守法更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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