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林良田通讯员何利君“阿叔,事情解决了,希望以后我们多联系,巩固叔侄关系。”“这个是必须的”。一个年轻的小伙子与一位年纪较大的中年男人互相握手说道,这一幕出现在阳山法院黎埠法庭的审判庭上。这两人是叔侄关系,却因一宗房屋买卖走上了法庭,本案在法庭及特邀调解员的努力下得以圆满解决。
2017年8月28日,某镇莲塘村小组村民蔡某新将其父亲生前遗留下来的泥砖木质结构瓦房一栋二层共约90平方以2万元的价格出售给同村的堂侄蔡某森,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蔡某森支付购房款后,蔡某新的同胞哥哥表示不同意出售该房屋,并叫其叔叔住进涉案房屋。为此,蔡某森因蔡某新无法交付房屋为由多次要求蔡某新退还购房款2万元,但均遭到蔡某新拒绝。2019年4月30日,蔡某森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为由起诉至法院要求蔡某新退还购房款2万元。
案件涉及邻里叔侄之间的农村房屋买卖,本案受理后,黎埠法庭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系堂叔侄关系,两人房屋相邻,作出判决可能会影响两叔侄今后的感情,因此希望以调解的方式结案。5月23日下午,黎埠法庭邀请了两名特邀调解员,一位是拥有数十年家事调解及农村工作经验的当地政府退休人员杨惜光,另一位是交警大队副中队长梁木兄,并召集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刚开始为退房款金额激烈地讨价还价,互不相让,并发生多次较大的语言冲突,一再让调解陷入僵局。但拥有多年家事调解经验的调解员建议双方分开沟通,尝试以背靠背的调解方法解决。调解员首先引导当事人消除对抗情绪,以情、理、法劝说当事人,最终,双方在特邀调解员的耐心规劝下,双方均同意各退让一步达成一致意见。
达成调解协议后,蔡某森及蔡某新对调解方案都十分满意,纷纷感谢特邀调解员及法庭法官的耐心和认真工作的态度。而蔡某森更是走向蔡某新的跟前,主动与其握手,便出现了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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