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钟盛祺6月26日、27日,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调研组来到佛冈县,开展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工作专题调研。调研组听取了佛冈县开展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的情况汇报,并分别与退役士兵代表、接收安置单位代表座谈,研究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保方面存在的问题。佛冈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蔡旭东参加了座谈会。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的意见》,意见指出,广大退役士兵曾经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贡献,总体上得到了妥善安置。但是,一些退役士兵未能及时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后因企业经营困难、下岗失业等原因缴费中断,享受养老、医疗保障待遇面临困难。《意见》就是遵循保证退役士兵享有的保障待遇与服役贡献相匹配、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核心思想而制定的,适用对象包括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
记者还了解到,佛冈县根据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有序地推进退役士兵社保医保接续工作。从今年5月10日开始,在县政务网发布了公告,并印制了150份户外公告分发到各镇、村(居)委会张贴,印制了2000份社保接续工作须知,发放到各镇退役军人服务站。此外,将社保接续工作方面的资料通过微信、0Q等平台进行发布,尽量将此项政策传达给退役军人。
同时,对全县所有退役军人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目前共筛查出符合政府安排工作的人员(未达退休年限)878人,预测社保补缴金额约1507万元,其中单位部分约950万元,个人部分约557万元。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调研组指出,市县等基层要高度重视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抓紧做好人员配置工作,全面开展退役士兵社保接续工作。工作人员要熟悉掌握政策背景、保障范围、补缴办法,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为退役士兵解决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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