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董和平在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上讲话。(清远日报特约通讯员朱慧燕摄)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朱慧燕7月7日下午,佛冈县召开全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县委书记董和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蔡旭东,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谭兵,县政协主席赵仲轲等县四套班子、各镇各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透露,2019年8月前,全县要基本完成省定贫村所有自然村“三清三拆三整治”的整改任务。
7月底须完成省定贫困村人居环境整治
会议听取了各镇关于人居环境整治的有关情况汇报。副县长肖启纯点评了各镇工作情况,县委副书记袁卫国通报了全县基本情况并部署下一步工作。
会议要求,全县22个省定贫困村必须在今年7月底前完成整改,全面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2019年底,全县781个自然村要全面完成“三清理”“三拆除”“三整治”环境整治任务;2019年底,全县60%以上自然村创建成为“整洁村”档次以上的美丽乡村。
会议强调,各镇要迅速开展人居环境整治大行动和夏季战役,制订行动方案,各镇要结合村庄清洁行动,开展一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回头看”,核实整治进度,摸清底数;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发动广大村民共同参与,鼓励村集体和广大农户筹资投劳承担基础设施日常保洁和维护义务,建立村民参与村庄基础公共设施运行维护共管机制,确立农民在美丽乡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掀起整治环境美化家乡的建设热潮。
将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接地气的方式推进
会上,董和平表示,目前佛冈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形势非常严峻,各镇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担当、责任担当,更要因地制宜,发挥主体作用,全力以赴打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这场硬仗;要在政策宣传方面多下功夫,用农民群众听得懂的语言、接地气的方式,让老百姓不仅知晓上面有要求,还要知晓自己有责任,要采取激励性奖补、完善村规民约等方式,激发农民群众动手搞清洁、搞绿化、搞建设、搞管护。
董和平要求,要发挥党组织书记“一线指挥”作用,特别是镇、村党组织书记抓落实责任,逐级压实责任;要实行对各镇和县直相关部门考评问责制度,把各镇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推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工作情况纳入考核内容。
董和平强调,要建立政府主导、村民参与、社会支持的投入机制,支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安排一定比例的村庄整治或土地复垦增加耕地所获得的占补平衡收益,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大力实施“万企帮万村”行动,建立社会参与机制,引导工商企业、新乡贤支持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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