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角镇依法强制拆除三八村委花水潭村一处违法建筑。(通讯员图)清远日报讯特约记者钟盛祺7月17日上午,佛冈县石角镇政府会同佛冈县自然资源局开展联合行动,对石角镇三八村委花水潭村一栋两层的建筑物和四栋在建房屋基础进行依法强制拆除。
据了解,2018年年底,该村的几户村民未经办理用地审批手续,擅自占用土地建设房屋,每户占地面积97.5平方米,地类属水田(基本农田保护区),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
对此,石角镇国土所依法对他们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下达了《自然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但当事人没有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拆除建筑物。鉴于当事人违法建设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以及《广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第一项中的非法占用土地第4点的决定,石角镇政府依法对上述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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