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记者/程浩通讯员/佛纪宣)近日,笔者从佛冈县纪委监委了解到,随着国家监察法的颁布实施,“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纳入监察范围,基层监督的工作量和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为进一步加大对基层监督工作力度,佛冈县积极探索,率先在全市向县属石角、高岗、水头、汤塘、龙山、迳头6个镇设立派出监察组,将监察职能延伸到镇、村(社区),打通监察监督“最后一米”。
“向镇派出监察组是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环节,能有效增强监察力量,落实监察对象全覆盖的总要求,特别是对各村民小组组长、财会人员、各村民理事会成员等基层行使公权力人员的监察。”佛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近距离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
2018年12月10日,佛冈县6个镇派出监察组挂牌,与各镇纪委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构名称”,监察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名。其中,组长由镇纪委书记兼任,副组长由镇纪委专职副书记兼任。同时赋予派出监察组监察职能,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派出机关的授权依法履行监督、调查、处置的职责,实现基层监察全覆盖。
在汤塘镇,派出监察组充分发挥“近距离监督”的优势,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村(社区)、基层站所,推动各级党组织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法对镇属有关单位行使公权的公职人员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积极开展廉政教育。
据统计,2018年12月以来,汤塘镇各级党组织会议集中学习119次,各村(社区)勤廉监督室、村务监督委员会定期学习交流会议126次,分两批组织监察对象参观汤塘脉塘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
明确工作重心提升履职能力
农村基层作为监督的第一线,监督重心是村对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村务、党务公开情况,并开展农村违纪违法线索排查等重大事项。如何引导监察组聚焦基层“微权力”,做到监督有方法有力度,成为各镇纪委、派出监察组的当务之急。
“目前,我们主要通过以案代训、交叉办案、业务培训等方式来提升镇纪委的履职能力。”佛冈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
迳头镇纪委相关负责人在该镇业务培训会上明确了工作职责,并与培训人员“约法三章”:一是加强对村监会成员工作纪律的监督检查。将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纳入2019年镇纪委的监管范围。对村监会成员未能正确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发现一次在全镇通报批评;发现两次由镇纪委开展诫勉谈话;发现三次或以上的由镇党委政府对当事人作出严肃处理。二是由各村(社区)对其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是否长期在本地居住的情况开展自查。三是明确勤廉监督室工作人员。针对没有设立专职勤廉监督员的少部分村委,由村委协调明确专人负责,无法协调的则由村委与村监会商议后,由村监会成员暂时负责日常工作。
查处一批“苍蝇式”违纪违法问题
监察监督下沉基层后,各镇纪委及派出监察组紧盯人、财、物,念好基层反腐“紧箍咒”。
2018年初,汤塘镇竹山村委坑口村民小组原组长莫某某用职务便利违纪违法一案被查处后,该镇纪委及派出监察组积极做好案件查办的“后半篇文章”,联合镇农业办、农经、财政所等部门,对村委和村民小组的账目管理情况进行深入的督查。
通过走访座谈、查阅账册等方式,了解各村(社区)、村民小组的收支审批、管理具体情况,涉及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特别是扶贫项目的资金使用是否经过讨论、是否按要求公开公示等,从中了解该镇村级账目管理的实际情况,发现不规范、不合理的情况,立即责令整改,最大限度减少贪腐发生的风险。
此外,汤塘镇还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为保障涉农资金使用规范、廉洁和高效,镇纪委积极牵头,联合镇农业办、扶贫办、劳保所、民政事务办、财政所等多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对各项涉农资金管理,确保惠农政策准确及时执行到位。
据统计,2018年12月至今,汤塘、龙山等6镇共接受信访举报30件,处置问题线索25件,立案24件,处分30人。
随着基层“苍蝇式”违纪违法问题一件件被查处,基层权力运行被“晒在阳光下”,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得到进一步提升。
本版统筹/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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