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林良田通讯员李神金近日,阳山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为“夏季惊雷”执行专项行动再添战果。被执行人陈某在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期间恶意转移财产,阳山法院依法作出司法罚款10000元,并按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责,被刑拘后,被执行人陈某迫于法律的威慑快速主动还清了25万建筑石料款。陈某是阳山县龙怀高速某标段部分基建材料供应商。从2015年开始,陈某多次向阳山某石场(下称石场)购买建筑石料,开始时月清月结。2016年下半年开始,陈某以周转不灵为由开始拖欠建筑石料款。2017年6月,经石场与陈某结算,陈某尚欠石场货款25万元。经石场多次追讨,陈某均以资金不足为由拖延支付货款。2018年4月,石场诉至法院,要求陈某支付拖欠的建筑石料25万元及相关利息,并申请法院对陈某的有关财产进行了诉讼保全。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陈某应支付货款25万元及利息给石场。判决生效后,陈某仍然未支付货款,石场迫于无奈,只得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与执行法官玩起了“躲猫猫”,执行法官多次致电不听,不提供现住址,依法向其送达相关法律文书、要求其报告财产信息等都置若罔闻,极不配合执行。执行法官经多方查询得知,陈某名下拥有多台车辆、一块建设用地以及与他人共有一套房子。同时,执行法官在执行过程中还发现陈某擅自转移其名下已被法院查封的不动产。执行法官立即以短信形式告知陈某擅自转移财产相应法律后果,但陈某依旧充耳不闻,我行我素,严重挑战法律的权威。执行法官经合议庭合议,报阳山法院领导同意,对陈某作出了司法罚款10000元的决定。同时,对其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裁判文书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行为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安机关在今年5月依法对陈某作出刑事拘留。陈某被刑事拘留后,突然慌了神,彻底心虚害怕,意识到事态严重,为免受牢狱之灾,立即联系其亲属,将货款25万元及利息等费用一并转入法院执行标的账号,主动履行了全部债务。
事后,被执行人陈某写下认错书,深刻认识到转移财产规避执行的错误行为。被执行人的家属也主动找到申请人,主动向申请人认错,得到了申请人的原谅,并出具了谅解书。
至此,这起涉及建筑石料的买卖合同纠纷在法律的威慑下顺利执结。
新闻推荐
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王媛婷通讯员杨雪英阳城镇社区戒毒(康复)服务中心长期以来积极帮扶戒毒人员实现“微心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