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特约通讯员钟盛祺通讯员佛纪宣为建立健全“不敢腐”的惩戒机制,党的十九大以来,佛冈县纪检监察机关结合推进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大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十九大以来,佛冈共立案20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4人,挽回经济损失356.98万元,移送司法机关7人。其中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立案2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7人,挽回经济损失209.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2人;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立案1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对基层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立案7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人。
建立“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为建立健全“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佛冈纪检监察部门组织开展了对案发单位的“以案治本”工作。通过案发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问题,找准权力运行关键部位和监督管理薄弱环节,督促修订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压实各级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担当作为。通过强化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实现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全覆盖。
同时,推动监察职能向镇级延伸,在全市率先向全县各镇派出监察组,实现对监察对象的监督全覆盖。推行村民小组和经济社公章及合同在村委会集中保管制度,统一印制村民经济合作社财务票据,构筑针对农村最小的“官”———村民小组长的反腐防线。
还制定了《佛冈县党员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等10多项制度,明确监督对象、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监督重点。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检查抽查、监察建议等方式,强化全天候的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落实“七看”工作法,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四种形态”占比分别为54.5%、34.3%、9.6%和1.6%。
健全“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为建立健全“不想腐”的保障机制,佛冈县纪检监察机关利用各种渠道,公开通报典型案例,用“案中人”教育身边人。在这方面,分别组织了党员干部参加旁听佛冈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兼执法监察大队长邱某、龙山镇官路唇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曹某等人违法犯罪案件的庭审活动,达到查处一个、警醒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在重要时间节点,佛冈县纪检监察机关会向全县副科以上干部发送廉政短信,时刻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廉洁过节。对提拔、转任、调任的“一把手”发放廉政提醒函。还举办了“送廉下基层·清风伴我行”文艺演出活动,引导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崇廉尚廉。创建“廉洁佛冈”旅游品牌。将廉洁文化融入创建广东省全域旅游示范县中,着力整合汤塘濂溪书院、迳头范仲淹纪念馆、龙山上岳古村落等文化元素,全力打造“周敦颐清廉文化、范仲淹勤政文化、朱熹礼仪文化”旅游路线,让广大游客和当地群众在潜移默化中接受廉洁文化的熏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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