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日报讯记者沈艳莉通讯员邵雅莉近日,《清城区户外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印发,计划10月底前对市区规划区范围内已过许可期限或未经批准违规设置的148宗户外广告标牌设施进行集中整治,其中立柱广告127宗,框架广告21宗。
19日,清城区城管局联合区交通局、石角镇政府等相关单位,对位于石角镇的S114省道与德龙大道交叉路口的一处违规大型立柱广告牌进行依法拆除。据执法人员介绍,该立柱广告牌未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审批,违规搭建在公路旁边,且未达到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的标准距离10米,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由于这种未经审批的广告牌缺乏相关部门的监管。如果出现安全质量问题,在台风天等恶劣天气来临的时候就会存在倒塌的可能性,对过往的车辆还有群众的生命造成威胁。”根据前期调查,石角镇范围内有三条属于广清产业园的立柱广告未经审批,现对其进行拆除。
据了解,今年7月起,清城区各街镇对已过许可期限或未经批准违规设置的户外广告标牌设施情况开展全面摸底调查和分类统计,明确拆除内容后对当事人发出通知,责令限期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由执法部门依法强制拆除。近日,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联合各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范围内违规设置且逾期未按要求整改的148宗户外广告牌进行集中整治。
根据《清城区户外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方案》,8月底前,由执法部门依法对清城区范围内高速公路两侧65宗逾期未自行拆除户外广告标牌设施进行拆除;9月至10月31日前,由执法部门依法对清城区中心区域范围内83宗逾期未自行拆除户外广告标牌设施进行拆除。执法人员表示,此次户外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行动旨在做到凡是已过许可期限或未经批准违规设置的全部清理,彻底解决户外广告标牌设施设置杂乱、陈旧破损、存在安全隐患、影响城市形象等问题,通过集中整治,使其达到整齐美观、布局合理、设置规范、安全有序。
清城区城管局呼吁广大商户、业主,在城区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及其附属设施的,必须先依法取得《户外广告设施设置许可证》,如有任何疑问和需要,可以到清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窗口咨询,也可拨打07633665728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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